2016年3月7日 星期一

長榮事件的想法


長榮事件的想法

 
最近熱門的商業事件,除了郭董的鴻夏戀外,應該就屬長榮的遺產分家事件。

這個事件簡單地說,就是長榮集團的大家長張榮發過逝了,遺言要將所有名下財產都給小兒子─張國緯,並指定他作為集團總裁。只是形勢比人強,到頭來大家發現,由於長榮集團主要是以一家私有公司長榮國際和二個基金會張榮發基金會及張榮發慈善基金會來擔任控股中心,再加上張榮發生前已經作過一次分家,從長榮國際的股權結構上來看,大房的三子一婿持有的股權遠超過二房現有加上繼承而來的股權,更遑言我國民法上還有特留份的規定,也就是張雖然遺言全部財產給第四子,但依民法張榮發配偶(張國緯母親)和其他子女仍可以要求其遺產的一半。也因此有一些律師和名嘴假康熙傳位的四爺(雍正)的例子,半嘲諷地指稱張榮發不懂法律。

現實中,張國緯也只當了一天半的總裁,因為遺囑宣佈不久後,大房就以其掌控的長榮國際為名,發佈廢除總管理處和總裁的職位,讓各公司回歸到既有體制,四位顧命大臣不是選邊站就是退休,雙方開始進入集團控制權爭奪戰,這種事當然是喜歡愈亂愈好的媒體注目焦點,所以晚上的名嘴評論就出現了很多專家預言,有人說張國緯可能搞到海運空運職位雙失,也有人說張只要把遺產全部捐出來,就可以保住長榮航空的董座等等。

以上就是整件事的大致情況,基於我經常不太認同台灣媒體和名嘴的論點,我想談一點我自己對這件事的想法。

 
先從公司治理面來談好了,長榮的例子告訴了大家二件事:

1.      如同我新書要講的,財團法人(基金會)已經成為台灣許多大財團假公益之名,行控股之實的工具了。在長榮的例子中,大家可以發現雖然是以張榮發基金會和長榮國際同時擔任控股中心, 但張榮發基金會同時也是長榮國際的單一最大股東. 換言之,如果不是大房三子聯合,誰能控制張榮發基金會,誰就是長榮集團真正最大控制者。同樣的情況,從台塑集團與長庚醫院的關係也可以看到。如果再以之前傳言的張榮發遺產全數要捐作公益(捐給張榮發基金會)來看,台灣所謂的公益財團法人真的只有公益的意義嗎? 這些打著公益為名的財團法人(基金會、學校、醫院)除了享有政府租稅上的優惠外,多數財務還不透明,甚至成為私人中飽私囊的工具. 在新國會成立,立委們一再打出要讓人喚然一新的感受,卻成天提一些狗皮倒灶的提案,在立法院擱置超過10年的財團法人法又何時才能脫離財團的控制呢?

 2.      在長榮裁撤總裁位置,認為爸爸是長榮集團惟一的總裁”, 以及裁掉總管理處,讓各公司回歸公司治理時。請問一下名義上的總裁張國緯可以幹嘛? Nothing! 為什麼? 除了股權不如人,搞了半天大家才知道原來總管理處和總裁都是個黑機構黑職稱,因為台灣的公司法中,公司最高負責人和代表人都是董事長,根本沒有什麼總裁這個名稱。可是你想看看,總裁或是其他名稱如會長、總監在台灣是不是個普遍的名詞和現象? 王文淵的頭銜是什麼? 台塑集團總裁,徐旭東的頭銜是什麼? 遠東集團總裁. 連台灣一堆上市櫃公司旗下沒幾家公司的頭頭都叫總裁。所以呢? 是啊,台灣一個很普遍的現象但是台灣的法律居然沒有規範! ~原來台灣很多大老闆都是做黑的哦! 這個事告訴了你什麼? 沒錯,我們的立法委員什麼狗屁不通的事都管,惟一不做的就是立法和修法。

除此之外,我想台灣的名嘴和專家們恐怕也低估了張榮發! 

3.      張榮發不懂法律? 這是長榮爭產風波不少名嘴和專業法律人提出的論點,順便教訓一下大家遺囑的正確方式。張榮發懂不懂法律我不知道,但是張榮發的身旁一定有懂法律的人,否則張榮發的遺囑不會是他自己親筆書寫而且有見證人(見證人之一就是長榮的法務長)。除非是法務人員騙了張榮發或是張榮發根本不聽法務人員的建議,否則張榮發在定立遺囑時本來就知道會有特留份這件事了, 這時,除非張榮發立遺囑時把名下財產全部計算一次,然而精算出大家的分配比例和特留份一致,否則只要是比例偏離特留份,最終子女還是會要求回歸法律要求啊,而且別忘了張的大部份財產主要來自股票,隨著股價波動這本來就很難計算,倒不如依自己意願全部歸最小兒子,再由法律屆時去分配,這也可以表達張對於傳位給幼子的決心。

 4.    張國緯真的輸了嗎? 台灣的媒體透過股權的計算,由於三子一婿持有長榮國際股權超過50%, 因此都已宣判張國緯在這場競賽中出局,剩下的差別只在他能不能保住自己最愛的長榮航空寶座。事實是否如此我不知道,但是從台塑集團的例子來看,卻還很難說。王永慶死後,原本大家以為台塑的控股中心是長庚外加二家王家的投資公司(泰順和秦氏), 但經王文洋揭露後才發現,台塑海外還有資產約150億美元的五大信託。所以王家人對台塑集團的持股遠高於檯面上可計算的數字! 那張榮發的海外有多少檯面下的資產呢? 我不知道!這些海外資產持有多少長榮集團的股票呢? 我也不知道!但是但如果說張榮發海外完全沒有未公開的資產,這種事恐怕連你都不會相信。所以張國緯真的輸了嗎? 我想台灣的名嘴和媒體們恐怕是說的太早,而且我相信恐怕也太低估張榮發了!

2016年2月20日 星期六

邏輯的錯思


邏輯的錯思

請你想一想, 如果一個地方某項商業犯罪很昌獗, 例如掏空或內線交易,請問該怎麼處理? 很多的人答案應該都是把處罰加重,讓這些人心生警愓! 是嗎? 讓我來講一個實際的例子。

如果你有一定年紀, 可能還記得台灣很多年前有一項著名的法律叫票據法,簡單地說,當年如果你開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是要被抓去關的,最長可以關一年。結果呢? 當時台灣刑事一審審理的案子中超過50%都是票據犯。政府一看情況不對,非抑止不可,於是把刑期提高到二年(1973),希望能威嚇亂開支票的歪風,結果你猜發生什麼事? 4年後票據犯佔一審刑事案到將近70%,哇靠~這怎麼行? 不意外的,票據犯刑期被再調高到3(1977),然後哩? 沒錯,票據犯比例愈來愈高,到了1980年代中期台灣的票據犯有18萬人,是1960年代最初立法的8倍。

為什麼會這樣? 理由很簡單,政府把空頭支票刑期定愈高,民眾就愈相信政府,因而也就愈敢收支票。因為大家都敢收,所以大家就愈敢亂開。政府單位或立法者邏輯的錯思,反而扭曲了市場。這個故事的結局出人意料之外,有鑑於票據法造就太多誤罰(當時很多人都用老婆名義開票,造成女子監獄人滿為患,甚至不少是帶小孩在裡面服刑的),從1987年起台灣廢除了票據法刑罰,也就是開空頭支票不再有刑責(只有民事責任),改以教育民眾徵信的重要性。結果你猜發生什麼事? 沒錯,雖然銀行支票交換數字仍在上升,但支票退票率大幅下降,因為沒有了刑罰,大家都不再敢亂收來路不明的支票了(當然,另一個原因是銀行大幅開放,銀行匯款變成很便利)

這就是個邏輯錯思的例子,會造成這樣邏輯的錯思,一種來自過去經驗的累積,例如我小時候老師用威權對待學生,大家都乖乖聽話,所以我現在也覺得可以用同樣的方式管教學生。另一種來自對問題本身的誤解,例如重刑對貪污或殺人有抑制的效果,所以大家都覺得所有的罪都可以比照辦理,只要加重其刑就可以同樣達到抑制犯罪的效果。

為什麼要提這件事? 因為現行不少央行推行的負利率就是件讓人擔心是否犯了邏輯錯思。

負利率是指央行將銀行存放在央行的錢給予負的利息。銀行會放在央行的錢有二部份,一個是基於金融穩定,各國央行都要求銀行在收取各項存款後都必須提撥一定比率(即存款準備率)存放央行,也就是所謂的法定準備金,此外,銀行為了因應清算、調頭寸、短期資金停泊也會把錢存央行,這叫超額準備金。針對這些錢央行會付利息(或是僅針對超額準備金付息),但在負利率下,銀行存在央行的錢不但沒利息,還要收錢。很明顯地,負利率的政策用意在於減少銀行放在央行的超額準備,期待銀行能將手上的資金作更有效的運用或放貸出來。

p.s 部份文章指出負利率是指存戶放在銀行的錢以後不但沒利息而且要收管理費這是錯誤的。除非是利率管制的國家,否則央行只能管整體的利率水準。銀行和客戶之間利率視銀行自己情況調整(當然偏離過多,央行還是會查的).
 

不難理解,央行會祭出這種非典型的作法,除了各項傳統工具都已經用盡外,也是基於傳統的經濟學理論,當利率愈低、投資意願會愈高。以日本來說,在長期零利率再加上QE後,原本期望可以因而讓市場資產上漲,帶動民眾通膨預期,進而增進消費及投資,不過事後看來,除了安倍三隻箭初期有達成一定效果外,其實後來發現日本實質的經濟並沒有太大的改善,甚至因為害怕物價上漲(或資產價格下跌),愈來愈多人反而把錢存著不消費。而日本商銀心態上也差不多,由於長期的經濟不振,讓日本銀行在放款上偏向保守,造成和台灣現在差不多的情況,信用好經營穩定的公司大家拼命想借錢給他們,可是偏偏這些企業就是不太缺錢,即便借錢,利率也是低到不可思議。相反的,真的缺錢的企業和個人,只能用超高利率向地下金融借款。也基於同樣的邏輯,在滿手現金下,銀行寧可把錢拿去買利率低到不行的政府債券。

也就在這樣的大環境下,透過負利率政府希望銀行把錢撤離央行去做更有效的運用,在日本國債有央行(BOJ)競爭購買所剩不多下,這些錢多半會流向海外,資金流出一方向會讓日元貶值,有利於日本企業出口競爭力以及美化日本企業財報(海外投資部份),另一方面也可以作為日本企業對外購併的銀彈,當然更好的情況是增加國內的放貸,不過仔細想想這些結果應該只是理論上

在本站我提過好幾次的QE的副作用,其中之一就是原本大家以為利率愈低,民眾會把存款移去作投資,或是廠商會因為低成本而增加投資,但事實上這個效果很有限,結果反而是銀行因為傳統賺存放款利差的獲利來源大幅縮水,為了維持獲利水準,銀行只好轉向投資銀行業務,這也是德意志銀行或其他歐洲銀行現在滿手金融衍生商品尾大不掉的主因(請參見 濟可能比你想像的更危險)。甚至你可以想像,原本銀行可以靠投資來補足利差失去利潤,可是當投資的利潤也不在了呢 ? 除了破產/虧損,是否有一種可能是銀行會轉向存款戶也進行負利率”? 如果經濟依然不振,也就是賺錢的投資機會很少,而銀行又要向存戶收手續費時,會不會讓民眾反而去買保險箱把錢存自己家裡,反而更進一步打擊銀行的功能? 或者是從另一個角度想,銀行只好調高利率來反應自己的成本? 如果真是如此, 央行一邊寛鬆貨幣引導利率下降,可是民眾借款利率卻反向走高. 豈不是和央行原本預期的結果剛好相反?

我記得很多年前寫過一篇文章提到專家才是最大的風險,理由是很多目前決策高位者,他們通常自幼聰明才智過人,學經歷也高人一等,所以雖然嘴巴不說,但心裡就是我就是比你優秀 我才會在今天這個位子,也因為如此,在事情的結果和原本預估的不同時,他們往往的想法是,我的邏輯是對的,是因為葯下得不夠重(多),所以結果才會不如預期。 這些人經常拘泥於所學的理論和自己認定的邏輯推理,卻經常忘了一個最基本的道理,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不同之處,在於社會科學沒有標準答案

"戰國策"中有一個"南轅北轍"的故事,大略是有個人在路上遇到老朋友,一問之下朋友要去楚國作生意,

可是楚國在南邊 你怎麼會往北走?”

~沒關係, 我有三匹最好的馬, 他們可以不停的奔跑帶我去任何地方

可是你的方向錯了啊?”

看到了嗎? 我有很多的錢 可以讓我旅行很長時間

可是方向不對也沒用啊

沒關係 我駕車的技術很好 不用擔心!”

除非要解釋為這位大哥早在春秋戰國時代就懂地球是圓的道理,或者是我個人見識淺薄,未能深層看到各國央行真正看到的問題(這是很有可能的),否則少數人邏輯的錯思可能就像南轅北轍一樣,帶著大家愈走愈遠。

p.s 上述 票據法部份取材自陳冲 "樓梯間的檻杆"一文

 

2016年1月14日 星期四

公司的品格2之鄉民再問


公司的品格2之鄉民再問


之前的文章約略有提到我正忙著寫第二本書。是的,我從去年9月中開始寫作,目前大致完成2/3了。Hopefully, 我可以在3~4月底完成寫作, 這樣預計年底可以上市。
 

這篇文章並不是要預作宣傳,而是我一直感念著上本書大家的幫忙以及裡面一個最受好評的單元鄉民提問。常有人問鄉民提問真的是鄉民問出來的嗎? 其實是一半一半,但會有這個單元真的是看ptt-stock版中有人問, “公司經營不善 董事長為何不用下台?”而來,讓我深深覺得寫一堆理論,有時候簡單明瞭的問題才是大家想知道的。或是本站最受歡迎的文章要如何掏空一家公司? 這也是鄉民問出來的。還有一個是公司被掏空, 為什麼會計師不用負責?” 也是出自鄉民之問。(可能還有別的 但是我忘了). 看看下面我自己想的鄉民提問, 說真的, 我自己都覺得亂無聊的。
 

Anyway, 我正在寫書而我覺得這本書應該是匯集大家的意見,所以我想請你幫我想一想你有興趣的問題, 或是有什麼你覺得可以被列入教案的題材. (當然, 別傻了, 我是不可能付稿費給你的, 要是你知道賣一本書我可以拿到的稿費, 說不定你還想捐錢給我哩!)
 

我可以想像,你一定會想, 我又不知道什麼是公司治理, 萬一我提的問題和公司治理無關怎麼辦? , 我偷偷告訴你, 我在寫上一本書時我也不知道什麼是公司治理. 書還不是照賣了一萬多本。俗話說的好, “要錢的死不拿 不要錢的拿到死”. 反正提問題又不用錢, 你怕什麼.

 我惟一擔心的是你到三月才提問題, 然後提了個殺千刀的好問題。看~這樣我就監介了。

以下是我目前寫作題目和進度, 我覺得也沒什麼好故作神祕的. 只是給大家參考用. 你有什麼好想法就放馬過來吧. 萬一沒被錄取也不要難過, 有可能你的問題很好, 但我不會寫. 或者…..你的問題真的很爛! 真的被採用的, 我這裡能想到的, 就是在第一刷出來時寄一本作者簽名書給你.(當然限台灣郵局寄得達的地方, 不要整我你住在聖多美及普林西比共和國). 好啦, 希望大家多多幫忙吧!

對了, 有意提問者 可以直接在下面留言. 這樣大家就知道是你先問的. 或是你真的不想讓人家知道 那就email給我吧. ruslee@gmail.com .

ps. 我正在寫F-再生的教案. 沒有回覆你並不是因為你的問題爛, 等我教案告一段落再回頭來想. 請見諒 也請繼續提問.











2016年1月7日 星期四

260元套餐

 

歡迎光臨,請問您要點什麼?
 
~ 我是來投票的,我要投總統、立委還有不分區!

好的,總統、立委和不分區立委三張選票一共260

~~開什麼玩笑, 我來投票是盡公民義務哎! 你憑什麼和我收260?
 

看到以上對話你一定覺得作者在胡扯,政府怎麼可能向投票的公民收取費用? 沒錯,在116日的大選當天在你投下了總統、立委和不分區三張選票後的確不會有人向你收錢,但只要你投的人選不要太差,不管他有沒有當選,你真的要付260塊給他們。因為依選罷法43條規定,只要候選人得票數到一定門檻,他得到的每一票政府會付給他30元,而當你投下不分區立委時,只要跨過3.5%的得票門檻,政府會付這個政黨每一年一票50元四年共200元,也因為如此,以2012年的大選為例,馬英九拿到了2億零600多萬元的選舉補助,蔡英文拿到了18千多萬元, 而政府每年還要給國民黨293百多萬元、民進黨227百多萬元、台聯58百多萬元及親民黨36百多萬元,這些錢的確不是從你口袋掏出來的,但因為我們中央政府每年都要舉債2千多億元,所以這些錢當然是負債的一部份,被算在你我或是我們下一代的頭上。


很多人說,這是因為各政黨財力不均,為了民主政治長遠發展不得不為。可是政黨財力不均為什麼答案是全民共同買單? 國家很有錢時要怎麼拿全民的錢扶助民主政治大家都沒意見,可是當國家債台高築時還要這麼搞嗎? 更可笑的是,當候選人預計將有這筆收入所以放膽宣傳造勢時,搞了半天,原來是我出錢讓候選人放鞭炮、插旗子來製造髒亂! 政黨選舉補助說穿了根本就是政黨分贓,小黨以民主之名賺取自己的利益,大黨反正順勢分錢也就故意裝死,倒楣的就是你我這些不知情的百姓。

116日是台灣的大選,作為公民當然有投票的權利和義務。但是不是三張票都要投,那就值得深思了,特別不要只是因為你要投其中的1~2票就順便投了另外一張。請再想想 開什麼玩笑, 我來投票是盡公民義務哎! 你憑什麼和我收260?”,這真的合理嗎? 在我們的制度沒辦法改變之前,別忘了投廢票也是一種選擇,這麼做至少你或是你的下一代頭上的負債可能少一點。

 這篇文章看起來像是鼓吹大家不要投票或是投廢票。但我真正的想法是想告訴大家,你的每一票其實背後都有"代價"的,所以請不要順便投票或隨便投票,如果三張票中有一張以上是你不知道要投誰的, 那廢票是一個好的選項. 如果你很清楚你支持的對象,恭喜! 那就請善盡你的公民義務吧!
PS. 不要只領你要投的票,這會造成選務人員困擾,他們是無辜的。最好的方法就是三張都領,不想投的蓋廢票。近年來由於選票認定從寛,蓋在特定一個候選人或政黨上都會被視為有效票(例如把他的臉全蓋滿),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所有欄位都蓋(或二個以上)就會被視為廢票。別忘了價碼,總統、區域立委一票30元,不分區一票200元,投票前請想看看,這些人值得你付260元嗎?
 
PS2: 如果你想用陰謀論看待這篇文章. 你或許可以看看本站歷來的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