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5日 星期一

我對P2P的想法


我對P2P的想法

 
不知道為什麼, “Fintech”成為了近期台灣熱門的名詞, 財經媒體、金融業成天都在討論和辦研討會找出台灣金融業未來的大趨勢,當然這些討論伴隨的也多半是金融業將面臨大變革或是大裁員這類的結論。
 
我之所以開頭說不知道為什麼Fintech突然變熱門, 不是我沒在關心時事,而是Fintech的流行至少3年以上了,我不能理解的是,為什麼台灣今天才在關心? 而且不意外的是,和過去常見的金融業行為一樣,許多早就盛行於國際的趨勢都沒人在鳥, 但一旦某家開始關注了,又變得一窩蜂的熱潮。Anyway, 如標題所示這篇文章我想討論的是,應該算是Fintech其中一環的P2P Lending, 這個至少在美國出現10年了,近期終於出現在台灣,卻又被主管機關大力警告的金融創新
 

P2P lending 是指Peer to Peer lending. 這在我2年前的文章就有介紹過(國的類投資標準化下的借錢),我查了一下美國最大的P2P lending, “Lending Club”成立於2006年,已經快十年了,所以這真的不是什麼他媽的創新!

 
什麼叫P2P lending? 很簡單,除了民間傳統親友間的借貸, 一般人要借錢就是去向金融機構借,而這些金融機構借你的錢是從它吸收其他人的錢而來(銀行就是存款, 壽險公司就是保險費),換句話說,金融機構就是個中介者, 它一手付利息給存錢的人,一手再把錢借給需要錢的人收取利息,中間利息差就是金融機構賺的錢。那為什麼有錢的人不自己去把錢借給需要的人省掉讓銀行賺利差呢? 很簡單嘛, 這裡面有一個很大的成本就是徵信風險. 我如果今天開口和你借100, 你怎麼知道我會不會落跑? 你怎麼知道借我的利率要多少? 還是你覺得公司的品格作者一定人格非凡,所以不必考慮就直接用銀行定存利率借他就好? (~如果你真的是這麼想, 請匯款到以下帳號:……….)

簡單地說,銀行賺的利差,其實也包括了徵信成本、倒帳風險、甚至是招攬借錢人的成本。

 
看來銀行賺的也是辛苦錢! 沒錯,特別是當存放款利差在近年大幅縮水時,換句話說,銀行要借更多的錢才能打消同樣的呆帳, 更別說當經濟不好時,銀行呆帳率也會升高。所以呢? 銀行就開始擺爛,我是說開始循正常的市場機制,風險高的就不借,卻把錢拼命地往低風險但利率也低的地方塞,結果是很多人需要的錢的人愈來愈借不到錢,所以這些人只好轉向地下金融,打開報紙分類廣告,一堆退休陳老師票貼!” 還是佛渡有緣人就是在搞這些事,長期以來, 台灣地下金融放款利率都在年息15~20%之間(這不是地下錢莊, 地下錢莊利率更高).
 

林老師卡好, 一堆人把錢放銀行年息0.1%, 結果一堆人卻從銀行借不到錢, 要付15%利息,很明顯地如果不是我們金融業太執者,那一定就是我們金融借貸制度出了什麼問題。

 
上面的請況其實在全世界都差不多,主因就在銀行在愈來愈大,主管機關監控愈來愈嚴格下,銀行只好變得愈來愈機車,差別只在有些國家除了銀行, 還有其他借貸管道,而有些國家如台灣,主事者則是選擇裝死,假裝地下金融不存在或是沒事兒 這問題一點都不大”!


Internet所賜,開始有了不透過銀行的直接金融,P2P lending就是其中之一。簡單地說,它就是透過網路的力量去把要借錢的人(Borrower)和錢多的人(Lender, 一般都稱Investor)湊在一起, 取代傳統銀行的中介角色。 這話聽起來很容易,但做起來問題卻很多,你回頭看看我剛講的銀行功能,除了中介, 還有徵信, 決定利率, 甚至是壞帳承受的風險,而這四者是環環相扣的。
 

在美國的Lending Club中是完全沒有銀行介入其中的(匯款除外), 那它是怎麼做的呢? 很簡單,它是基於美國一個重要的機制─FICO. FICO是一家公司的名字, 但對美國人來說, 當人家問起How is your FICO? , 並不是在問你的FICO股票漲多少? 還是你家那隻叫FICO的狗最近怎樣. 是在問你的FICO分數. 如果你在美國生活過就知道, 信用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因為舉凡你和銀行打交道(辦信用卡、貸款)、甚至是租房子,大家都要查你的信用. 那怎麼決定你的信用是好是壞? 甚至是有多好及有多壞? 看的就是你的FICO分數(FICO SCORE). 這個分數一般是從300-850, 愈高信用愈好. 一般金融機構也會依不同的分數區間作出初步的等級(http://ficoforums.myfico.com/t5/General-Credit-Topics/What-do-lenders-consider-a-Subprime-score/td-p/18577), 而如果你要在Lending Club借錢,他們會要求去調你的Fico score,  再依你的信用分數比對他們訂出的利率表訂出你的借款利率。這個表初分A~G等級, 各等級再細分1~5 (A1, A2…..G5), 各自有對應借款利率, 而投資者從借款人的信用等級(A4 C3)也約略可以猜出這個借款可能的風險(當然風險高 報酬也高).



 
簡單地說,美國人之所以敢把錢透過Lending Club上借給不認識的人, 並不是因為大家相信Lending Club這家公司,大家相信的是FICO機制,大家相信在美國凡事都要講信用下,借款人不敢隨便亂倒帳。而偏偏這是喜歡抄襲美國的中國沒有的機制。


大家近期應該看到不少中國政府要整頓P2P的動作, 理由無它, P2P在中國變成了變成吸金的工具, 甚至有些P2P並不是平台,而是把民眾的資金吸給P2P老闆自己用,或許正是如此, 台灣金管會對於現有剛萌芽的P2P都把持著不鼓勵的態度,直覺這些平台會仿照中國成為違法吸金的平台。問題真的是這樣嗎?

如同前面所說的, FICO機制才是成就Lending Club成功的關鍵, 那麼台灣有FICO機制嗎? 有的, 沒有. 我不是在瞌葯! 台灣有FICO最重要的核心個人金融資料庫, 但是沒有將它分數化, 也不開放私人使用。這個資料庫存在金資中心裡,目前僅讓金融業查詢使用. 所以當你申請信用卡, 辦房貸, 銀行就會去金資中心裡去調你的資料,再依此判斷要不要同意你的申請
 

那為什麼不要讓這個財金資料標準化和透明化? 理由很多, 怕被濫用、怕個資外洩….還是如同台灣一堆精華國有財產被佔用或是長滿雜草一樣,主因是主事者不想擋人利益或是不想自找麻煩,因為依循過去做法他可以爽爽地當坐領高薪的董事長,把資料庫作更大利用, 萬一出事了他連董事長都沒得當。你想看看,台灣是不是一堆鳥事都是如此? 不過坦白說, 完全把這種事怪公務員也不對, 不正是台灣一堆打著民意為名卻三小都不懂的立委以及成天惟恐天下不亂的媒體才是這種環境的推手?
 

這麼說,似乎不把財金資料庫標準化和公開利用,台灣的P2P Lending就沒有搞頭? 其實並不是,對岸的中國P2P雖然搞了一堆問題, 但其制度並非不可取。中國由於種種因素並無法建立並長期累積像美國或台灣這樣的個人信用資料庫,但中國用了一種折衷的辦法把金融機構引進來。以我個人投資的陸金所(LUFAX)而言,陸金所一部份的P2P就提供保本. 原因是陸金所背後大股東是平安集團, 他們宣稱從借方所收的手續費中一部份拿去向平安保險買保險. 不管是不是真的,透過金融機構的介入,陸金所提高了投資人對於借方資訊不透明以及倒帳發生的疑慮,這不正是台灣投資人同樣的疑慮?


看看上面提的,請你想想:

1.      美國存在10年的東西在台灣居然成為了有爭議創新”?

2.      個人存款在銀行年利率不到1%,許多人卻要用15~20%向地下金融借錢? 這當中獲利的人是誰? 我們的制度是否有檢討之處? 是否該開放P2P?

3.      台灣先賢早在20~30年前就先知灼見建立的個人信用資料庫,在諸多疑慮下卻不敢公開使用,到底是真的怕被濫用? 還是只是以此為由,怕自己犯錯而不敢創新?

 
或許一個P2P Lending爭議反映的正是台灣今天經濟為何會如此?

2016年4月21日 星期四

談浩鼎案


談浩鼎案

 

有好一段時間沒來更新BLOG文章了。三月底去了趟美國直到約二週前才回來,當時有一家電視台說要訪問我談本案,一來我人不在台灣,第二浩鼎案發生在我出國前一天,我沒研究,第三,依我個人觀點,我猜也不會是台灣社會和媒體喜歡打落水狗文化想聽的,所以訪問當然沒有成。回台灣後,因為我一直想把我的書在本月底前完成,因此即使浩鼎案依然紛紛擾擾,我也沒興趣去了解。不過拜一位讀者Kejie不停提供資料所賜,在今天寫完最後一個教案後,我不提筆寫一下浩鼎案似乎有點對不起他。


要談這個案子前,首先,你要知道浩鼎是在幹嘛? (Sorry, 我不是什麼生技專家,我也不想假裝是生技專家, 我只是努力用我知道的有限知識來分析這件事,如果有錯,也請指正)

浩鼎在作的是目前最熱門的免疫療法。你知道長期以來癌症都是人類疾病死亡成因的第一名,差別只在有些國家是肝癌,有些是肺癌, 有些國家是xx癌等。

目前治療癌症最常見也是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化療,也就是用化學葯物殺死癌細胞,可是第一,化療的特性就是在殺死快速分裂的細胞,這種細胞除了癌細胞,也分佈在人體的口腔、胃和生殖系統中,這也是為什麼你會看到化療的人有口腔潰爛、食慾不振或是掉髮等副作用。其次,化療就像原子彈,著彈處好壞都殺,簡單地說,對多數人來說化療是一個非常痛苦又傷身的療程,因此一直有人想研究為什麼不能用我們自身的免疫系統來殺死癌細胞?


這個原因很簡單,因為癌細胞是我們自身細胞病變的。你可以想像如果台灣和印度開戰,我們中間如果混有印奸,會很快就被抓出來,但是如果有台奸,那就麻煩了,偏偏我們人體中的負責消滅敵人的淋巴巨噬細胞就像電影中機械人被設定永遠不能傷害人類一樣,被設定為不能殺死自家細胞。於是科學家就在研究,我們人體免疫系統到底是怎麼分辨自己人的? 如果把這個剎車機制拿掉,是不是我們的免疫系統就會去攻擊他們認為可疑的細胞?

後來有二位學者一個叫James Allison, 另一個叫本庶佑,他們真的找出了這個剎車機制,而且當把這個剎車拿掉後,的確人類的免疫系統就會開始攻擊所有可能有問題的細胞,他們利用這個模式(二個人是各自獨立進行)有效將原本是不治之症的皮膚癌末期患者達到長期的存活,也因此這二位拿到尹衍樑捐贈的第一屆唐獎中的醫學獎。目前這二位研究的免疫療法都被必治妥公司(BMY)買下。

講了半天,那浩鼎在作什麼? 依據翁啟惠的研究,他發現到病變的癌細胞表面上都有一種特殊的醣成份,所以在剎車機制拿掉下,如果我們有辦法訓練自身免疫細胞去分辨什麼是台奸,嗯我是說癌細胞,那效果豈不是更精準? 因此浩鼎基於翁啟惠的研究,製作一些疫苗或是抗體,直接打進人體後看看會不會激起我們自身的免疫力。


知道浩鼎在幹嘛, 接下來問題就是浩鼎的解盲是不是失敗?

先講一下什麼叫解盲? 傳統上為了知道某個新葯或是療程是否有效,又怕受到人為操弄或被實驗者心理作用,就把被實驗者分為實驗組和對照組, 各給看起來一模一樣但一個是新葯另一個只是一般維他命,到時再來對照新葯是否真的有明顯效果。

在浩鼎三月份的解盲中,顯示治療效果不顯著,因此媒體紛紛以解盲失敗來定義浩鼎的新療法,當然也引發後續翁啟惠為浩鼎說話,是否是基於自己利益或是利益衝突等問題。

浩鼎解盲結果不顯著是否代表著新葯無效? 坦白說,不一定。理由很簡單,免疫療法是一種全新的概念,新到連FDA都不確定要怎麼核准。

傳統FDA核准新葯的流程很複雜,但”邏輯其實很簡單,就是先用小動物作實驗、再來中動物,再來大動物,接下來是少量人體、中大量人體實驗,這當中開發研究者要依FDA的標準流程進行測試並紀錄數據,FDA也定了一些指標來判定葯物或治療的有效性,這些指標基本上就是被實驗者的長期存活率、腫瘤是否有明顯縮小、有沒有副作用、還有人體的一些癌指標等。只要你依FDA的標準流程去做,這些指標也都有顯著效果,並通過一定的人體試驗,沒有強烈副作用,FDA就會發給你葯物許可。但有二個例外,第一,不治之症而且目前也沒有更好的療法,第二,目前沒有立即有效葯物的重大傳染病。如果是這二種,FDA有快速通關的方式。


市場之所以判讀浩鼎解盲失敗,就是依FDA傳統流程發現效果不顯著,那為什麼說浩鼎不見得失敗呢? 因為在之前治療皮膚癌的免疫療法中發現,如果用傳統的解盲方法,其中一種的各項指標根本不顯著,另一種本庶佑研究的更慘,在使用後的前三個月各項指標還急速惡化,但最終這些接受治療的黑色皮膚癌患者存活率卻大幅提升了。還是老話,因為這是一個全新的療法,大家還不確定這些東西到底是怎麼在人體中產生作用的,而James Allison 和本庶佑研發的新葯也都得到FDA的許可了,理由也很簡單,就是上面說的,這是不治之症而且目前沒有更好的治法了。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你的確不能說浩鼎是解盲失敗,甚至認為翁啟惠為自己的研究辯駁是為了女兒持有浩鼎股票護航。
 

最後,談了一堆假裝自己專業的論點,談一下公司治理好了!
 

和之前的基亞生技一樣,浩鼎事件之所以搞得天怒人怨,主因就是之前把夢炒得太大,結果一旦股價重挫,持有浩鼎股票的人自然很不爽。

 我第一次聽到浩鼎這家公司是我投資朋友的餐會上,有一位朋友說浩鼎研發的葯市場有200億美金,到時這家公司股價上看5000/股。我當時心想這也太胡扯了吧,連想了解都不想去了解。

 
我不知道200億美金市場或是一股5000元是浩鼎自己說的,還是市場操弄人士喊出來的(或是都有),但是我可以對照另外一家已經拿到FDA免疫療法葯証的BMY(Bristol-Myers Squibb 必治妥), 他旗下有二個上述作皮膚癌的葯。BMY的態度對於這二個葯卻非常低調(至少在股市是這樣),他們告訴投資人這二個葯短期對公司營收和獲利並不會有太大的貢獻,甚至提醒投資人可能的風險。為什麼會這樣? 很簡單,因為這是一個全新的療法,也打破過去的觀念。換句話說,沒有人知道這種療法持續一段時間或是進行更大規模的人體治療會發生什麼事? 如果BMY一直炒作這個題材,結果營收和獲利沒有跟上,甚至發生什麼意想不到的事件最後造成股價大跌,在美國股東集體訴訟興盛下,BMY很有可能會被告,甚至賠上一大筆錢。請你想看看,如果當初浩鼎最熱的時候,公司懂得熄一下火,提醒市場可能的風險,或是提醒公司即便拿到FDA許可,新葯銷售也不見得能立即帶動業績成長,當浩鼎解盲結果不是如市場預期結果時,會不會好一點?

從基亞到浩鼎,過程雖然不同但結果都差不多,很遺憾地這二個教訓並不是帶給公司或投資人一個經驗: 未來面對市場誇大資訊應該更謹慎,而只是被當作弊案處理。結果可能也是都雷聲大雨點小。

會有這樣的結果其實不讓人意外,台灣股東集體訴訟意識不強、成效不彰,台灣處罰很輕,真的有事也太會怎樣。相對的,放任股價狂飆才是迎合背後金主和經營團隊的最大利益。所以在面對市場誇大的資訊,要是我也會選擇"樂觀其成",反正只要不是我說,就不能把責任算在我頭上,在這種環境下,就算倒了一個浩鼎,還會有千千萬萬個浩鼎 Junior.

大家與其痛罵基亞和浩鼎,或許該想的是我們是怎樣的環境才會造就這樣的結果? 從這二個案例又能帶給大家什麼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