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懲罰稅可望明年申報時解除”
這是什麼東西? 我們現行的所得稅基本上是以家戶為單位來申報. 所以一個家庭二夫妻和未成年子女及受扶養的高齡父母的所得是加在一起申報的. 但這裡出現了一個問題, 因為我們的所得稅制是累進制(就是所得愈高的人
適用的稅率愈高), 所以當夫妻的所得加在一起時, 自然很有可能會適用到較高的稅率, 這也是稅得稅一向有婚姻懲罰稅之稱. 事實上, 目前台灣的所得稅針對薪資部份已經放寛, 讓夫妻針對薪水部份可以分開計算合併申報. 而現在我們利委們提的法案是要除了薪資以外的部份也分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