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1日 星期三

美國人怎麼投票? (下) 投票、開票和給台灣建議


美國人怎麼投票? () 投票、開票和給台灣建議

 

上一篇講了選舉手冊和公投,接下來講投票

前一篇說過,美國是可以用通信投票的,這個英文叫Absentee voting(缺席投票) 或是Early voting(提早投票). 簡單地說,就是你自己在家把選票塗一塗,用所附的信封密封,在背後簽名寄回去就可以了。

 

為什麼是塗一塗呢? 因為美國的選票長得像你買樂透或是聯考答案紙一樣,讓選民用黑筆在每個選項前面塗滿格子的(如下圖)。所以美國的選票不像台灣是一項公職(議題)就一張票,而是全部的選項都在同一張上。所以美國開票也不是像台灣那樣,在投開票所一張一張的唱票,而是集中交到選務中心再統一交給機器去讀。

 

另外,美國選票中還有一個特殊欄位,叫"Write-in" ,也就是如果你對選票上的人都很不爽,還有一個空格可以讓你寫進你想要的人(或狗),就是這樣,每年歐巴馬還是死掉的雷根都可以拿到好幾票。我覺得這個功能雖然無用,但很有趣!


那麼郵寄投票日的截止日期是什麼時候呢? 就是和一般投票所同時。那麼一般投票所是可以投到什麼時候呢? 加州是到晚上8(台灣是下午4). 而且加州投票所有規定,即使過了截止時間,只要外面有人在排隊,你就必須讓他投,所以有些地方即使晚上910點了,一樣有人在排隊。

 

這個制度也順便解釋了,明明美國投票日都過了超過1週了,為什麼有些平分秋色的選區(Florida 州長和聯邦參議員)到現在結果還沒出來? 因為郵寄選票是以郵戳日期為憑,有些從海外寄來的可能還沒到。另外,有些地方因為要重新驗票,因此有一些選票要用人工拿著放大鏡去判讀等。

 

如果你懶得用寄的,也可以在投票日那天直接拿去投票所(Polling Place)交給選務人員,當然啦,更標準和傳統的模式,就是選民直接親自去投票所投票。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 有沒有可能有人先郵寄選票,然後再去現場投一次? 是的,這是有可能的。甚至也有可能你和老婆(或室友)政黨傾向不同,你收到選票就幫她塗成你要的,暪著她把選票寄出去。是的,這些都有可能。不過這些奇奇怪怪的事,先放後面講,我還是先講正常的。

 

如果你去現場投票,現場同樣有選務人員,你可以給他你的投票通知,或是直接告訴他,我是住在某的地址的xxx,然後選務人員就會和台灣一樣,打開一個長冊子找到你後,註記你領票了,就把選票給你。

 

說到這裡,你有沒有發現到一件事,這個過程是沒有核對身份的,是的,在加州是不看ID的。這部份在美國各州都不同,有些州要求看駕照,有些州只要拿出有你的名字和地址的文件(如電費帳單)就可以,有些州就和加州一樣什麼都不看,你只要有辦法講一個地址和名字能和名冊上對得起來就給你選票,這就是一開頭川普說的,很多人就是換個衣服又重新回來投票的原因。

 

為什麼這麼簡單的事會搞得這麼複雜呢?

理由也很簡單,因為美國沒有身份證(ID)這種東西,一般人會隨身帶的是駕照,但並不算是正式的身份證明(而且很容易偽造)。真正的合法身份證明是護照,但問題是應該有一半以上的美國人根本沒有護照。反正也沒有什麼合法ID,檢查ID只會影響投票率,所以乾脆就不要驗了。

 

事實上,說到這裡還有一個你可能沒想過的情況,我可不可以去不是非通知書上指定的投票所投票呢? “

 

這個問題在台灣一定是否定的。因為只有指定的投票所才有你的資料。但在美國,你可以去任何一個投票所投票,理由也很簡單,因為美國的大選投票日固定是11月的第一個禮拜二,那是一個正常上班日。所以我可能一大早要先去上班,中間再出來投票。如果上班地方離我家很遠,我當然只能在上班附近投票了。

 

如果是這種情況,選務人員會給你一種特殊的選票(外面信封是紅色或是貼紅紙),叫Provisional Ballot。或者另一種情況是,我先用郵寄投票了,但我改變心意了。又或者是選舉名冊上就是沒你的名字….反正可能有爭議的都是用這種紅色信封選票。這種票投完後會個別被密封起來。

 

暫且再忽略這些例外事項,如果你正規地把選票在投票亭勾選完。台灣的做法是你必須把選票對折後,投進一個只有一個縫的投票箱內。而美國的做法是你要把選票(只有一大張)像紙幣機一樣平放吸進一個機器裡。這台機器並不會讀選票,它的功能就是計算張數(最後要和選務人員核對數目)和保存選票而已。

 

等投票時間結束,台灣的做法是馬上開票,而美國的做法是選務人員簽名密封選票後,集中送到市()政府開票。事實上,在一些州選民還在投票的同時,市()政府就已經先針對郵寄的選票在開票了。這也是為什麼你會看到電視在LIVE轉播,一些州還有人在排隊投票,但同時該州的票就陸續開出來了。目前愈來愈多地方正在推動電子投票,就是像你去提款機一樣,在機器上按一按送出去,在電子投票機制度下,未來開票速度可望會愈來愈快。

 

這裡順便講一下為什麼美國投票日不像台灣這樣選周六而是要選上班日?

 

美國的大選都是固定11月的第一個禮拜二,這是美國立國時就定下來的傳統。不意外,當時的美國還是個農牧業為主的國家,多數人平常都要忙於農作,只有等秋天收成之後才有空去投票,這是為什麼是11月的原因。

 

至於為什麼是週二而不是週六日,這是因為當時美國是個基督教的國家,大家週六日都要上教堂。那又為什麼不是週一呢? 因為當時的美國地廣人稀,很多人都要騎馬騎上一天才能到投票所。所以週日上教堂,週一騎馬然後週二投票,這很合理吧。

 

最後,一如過往講一下從美國選制對台灣的建議:

 

先談一點技術面的東西好了

 

1.      首先是選票,台灣的選票是一案一張,而且在投票所公開唱票。這除了因為過往要投()的票並不多外,另一個反映的也是人民對政府公正性的不信任。

但看看這次(和未來),平空多了10個公投案,我相信除非大家都不領公投票,否則選務工作必然會很亂,開票時間也會拖得很久,未來想擔任選務工作的人也會愈來愈少。

在如何提高人民投票意願和兼顧選務公平性上,這是台灣未來勢必要面對的問題。台灣或許無法走向電子化投票,但或許大家可以考慮把幾個議題集中到1~2張選票的辦法。

 

2.      如果你看這次所有民選的職務(https://vote.sos.ca.gov/),有二個很值得台灣深思的職位,一個是controller 另一個是Treasurer,這二個一個等於是管帳和控制支出的會計長,另一個是管花錢和投資的財務長。

為什麼這二個位子要民選? 因為政府的錢來自人民,如果這個職位是民選,那他的職責就是要效忠人民。反觀台灣,我們的思維是選出一個首長,然後什麼事都由市長一手掌控,財政局長由市長指派/獎懲,自然市長要做什麼大撒幣政策,財政局長只能照單全收,這也是一堆縣市只管建設/放煙火而不管負債的主因。

民選財務首長,這的確是個台灣該深思的問題。

 

3.      談一下公投,台灣是第一次放寛公投門檻,所以也一下子爆增了很多公投議題。但其實從選舉公報來看,很多相關中立分析是不夠的。一些如反空污的公投,也缺乏了財務面的衝擊分析,很明顯是讓人投爽的。更別說還有一些公投,就我個人而言,根本是白投的。

例如同性戀結婚議題是這次的大宗,但問題是開放同性戀結婚是大法官會議的決議,位階等同憲法。但公投的結果等同一般法律,一般法律和憲法觝觸是無效的,所以投票結果就算反對同性戀結婚也沒用。

 

簡單地說,台灣的公投真的就是在投爽的,所以我建議公投案說明中,除了正反方的論述,應該要加入更多中立性分析和財務效應分析。
 
 
最後的最後,投票日將至,我還是想談的我的想法:
 
民主的價值,是你選出一個你相信有助於你,你所住的城市的候選人,而不是因為你不喜歡B所以去投A,當然更不是因為有人告訴你B有多壞,所以你才投A。如果你痛恨抹黑、痛恨隨選舉而來的髒亂噪音,那你就不要投給製造抹黑、噪音的人。
你的這一票代表的,不只是選出一個候選人,也代表著你對某些人選舉方式或現行制度的不滿。

2018年11月19日 星期一

美國人怎麼投票? (上) 選舉手冊和公投



美國人怎麼投票? () 選舉手冊和公投

 

最近你可能有注意到一個小新聞: 美國川普大總統又施鹽了 (什麼? 這已經不是新聞了?) ,他說美國很多地方都是重覆投票,很多人投完票後再換個衣服、或是車子出去繞一圈後再回去重投一次。

 

這其實並不是他第一次發表這樣的論點,早在2016年總統大選揭曉,其實Hillary 在普選票(General Votes)超過川普280萬票時,他就說過同樣的話。

 

選民投完票後,換個衣服再回去假冒別人的名字重投,對台灣人來說應該是件不可思議的事,不過平心而論,這件事在美國的確是可能的,理由很簡單,因為美國投票制度的確有很多的漏洞可以鑽。在上一篇的留言有讀者希望我介紹一下美國的選舉,所以這裡就分幾篇來介紹一下,也順便談一下美國選舉制度可以讓台灣學習的地方:

 

 

首先,造就美國和台灣制度最根本的不同,就在於美國沒有什麼戶口制度,甚至根本沒有身份證這種東西(雖然目前有幾個州正在推動所謂的real ID)

 

先講台灣,你應該很清楚在戶口制度下,每個人都被強制註冊了一個地址,也就是所謂的戶籍地址,所有和政府往來的重要文件,如選舉通知、法院公文等都會寄到你的戶籍地址,這也是這次選舉很多人必須要返鄉投票的原因。

 

那美國沒有戶籍制度怎麼辦? 答案是如果你想投票,你就必須先去註冊(Register),去哪裡註冊呢? 你可以去圖畫館拿表格寄回去或是線上註冊。而在你註冊同時,表格也會問你要不要順便註冊你是民主黨、共和黨或其他黨,這樣黨內初選時,這些政黨才知道要不要把選票寄給你。順便一提,只要註冊一次,除非有變動,否則就不用再註冊了!

 

另一個大家可能知道的是,美國是可以通訊投票,所以正式投票日前約2~3週,如果你有註冊,你就會收到選務單位寄來的投票包。

 

這個投票包裡有什麼呢? 除了政令宣導,主要就是3個東西,一個是大的選舉手冊(Voter Information Guide),一個是小的選舉手冊(Pamphlet) 選票及回郵信封。

 

什麼是大的選舉手冊? 這個東西有點像我們的選舉公報,除了列舉候選人名冊政見和投票需知外,內容非常的詳細. 我就以2018年的加州選舉手冊(如下圖)來說明,這本一共有95頁。
 

 

打開裡面的目錄,放在最上面的是這一次一共有12個公投議題(Propositions)、接下來是我認為台灣應該要好好學習的,是裡面同時告訴了選民目前本州的債務情況(Overview of State Bond Debt),以及預計還款方案,順便也提了一下,公投案裡有3個會和州財務有關,如果過的話,各自預計影響的金額是多少 (換言之,就是告訴你,不要看到候選人提一些大撤幣的政策你就高潮了).

 
 
 
 

再接下來是每個職位各個候選人的政見(Candidate Statement)、照片、政黨、email, FB..(如下)
 
 

有意思的是,這一頁的最上頭還告訴你這個職位在做什麼,例如州務卿(Secretary of the State)看起來好像和國務卿一樣很大,不過州務卿主要在辦選務工作和管理一些像商標專利或是文化保存的工作。

 

接在各候選人下面的是加州的最高法院法官(Justices of the Supreme Court).

依加州的規定,最高法院法官是要由人民表決同意的。但候選人不是自由競爭的,而是由州長(Governor)提出數個人選後,交由公正人士和法務人員組成的司法提名委員會(The Judicial Nominees Evaluation Commission)來審議,最後再由州長提名交由人民表決。所以這裡人民是針對每個提名人投Yes No

 

剩下的就是一些選民需知(Voter Information),這個就不再詳介了。

 

講到這裡我想特別介紹的是公投. 因為這次台灣也有10個公投案,我就以這次廣告打最兇的10號公投案來說明好了.
 

這個公投題目是 “Expands local governments’ authority to enact rent control on residential property” (同意擴張地方政府針對住宅房屋進行房租控制)

 

很多人看到這個題目一定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 所以下面有個背景介紹(Background). 這裡面寫:

 
 

加州的房租非常高,於是有幾個城市就進行了房租限漲政策(rent control),也就是限定房東每年房租只能漲例如5%,可是加州的法律又有很多雞雞歪歪的規定,大致就是房東應該有合理的利潤,於是就和rent control產生了牴觸。所以這個公投案就是希望給予每個城市自主權,只要市政府覺得有必要進行rent control 就可以進行。

 

接下來針對這個議案,手冊裡還講了一件台灣公投最喜歡裝死不談的事,就是這個議案如果過了,對政府財政的影響(每一個公投案都有Fiscal Effects)
 
 

這就是我一直講的,台灣大家都喜歡提一些很宏大的理想,例如基於家園安全,所以全面反核,基於空氣污染,所以全面停止燃煤,改用天然氣。這些題目每個人都講得大義凜然、頭頭是道,仿佛只要你投了反核反空污一票,你就是思想進步、捍衛家園的正義之士。但這些正義之聲一直不願提的,就是這件事對政府財政的影響。(不過反正台灣也沒人在乎嘛,不是嗎?)

 

OK, 所以在這個rent control的提案裡的財政影響是:

裡面先開宗明義告訴你,加州主要財源來自所得稅、房地產稅(Property Tax)和消費稅(Sales Tax)。如果rent control通過了,可能會有以下影響:

1.      有些房東可能會把目前出租的房子賣掉

2.      出租中的房價可能會下跌

3.      房客可以減較少的租金,但相對房東也會收到較少的房租

4.      房客比較不會搬家

 

而這些現象對財政的效應則是:

1.      Property tax 可能會減少

2.      房客可能有更多錢去消費,所以Sales Tax會增加

3.      政府Income tax 可能會減少

 

最後,整體上來說,政府的稅收會下降,同時因為因應rent control, 地方政府勢力要增加單位和人力,最多可能產生一年約數千萬美金的費用。

 

接下來有2頁,分別是支持Prop. 10的論點和反駁支持Prop.10的論點(Argument in favor of Prop.10 and Rebuttal to argument in favor of Prop.10) 以及反對Prop.10論點和反駁反對Prop.10的論點. 而每個論點後面,還會列出支持和反對這項議案的有哪些重要人物和他的職位。
 
 

 

以上就是美國選舉大手冊裡面的大致內容,那還有一個小選舉手冊又是怎麼回事呢?

 

你應該知道台灣投票所是不能讓你帶手機或是任何有特定候選人或政黨的東西進去的吧? 理由就是怕有人引導你去投給特定候選人。但美國的觀念剛好相反,這個小手冊就是給你帶進去當小抄用的。

 

美國人的想法也很簡單,一次投票你要投20~30(含公投),他媽的誰會記得我哪一個要投哪一個啊? 所以小手冊裡就是列出每個職位和候選人名字

 

例如 州長 A.XXX  B. OOO  C. $$$

 

所以你進投票所之前,就可以先把你每一個要選的人都畫在小手冊上,帶進投票所時照抄就行了。等選舉揭曉了,你也可以拿個小冊子對看看你投的候選人有沒有上。同樣的道理,你要帶手機,甚至自備小抄帶進投票亭都不會有人管你,惟一的要求只是不能影響到別人。

 

看看這篇有點長,就先講到這裡。下篇我再談美國的選票、投票以及從美國制度對台灣未來改進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