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分明是反清復明
作為一個出了 二本公司治理書的作者,我常被問到的問題之一就是”這些教案中哪一個是你印象最深的?”
答案是有二個,一個是大同,另一個是台新金併彰銀案。前者很簡單,這是一個集所有台灣治理問題於一身的公司,不但長期經營績效不佳,董事長甚至還掏空自家公司十幾億被二審判8年半。但…那又怎樣,他還不是繼續爽爽地當董事長。台灣政府和學者成天講什麼台灣公司治理有顯著進歩、排名又往前了,從這個案例就可以看得出來台灣的公司治理制度根本是鬼扯蛋,哦,對不起。我應該婉轉一點,從本案例就可以看出來台灣在公司治理和法律審判效率還具有”很大的”進步的空間。
另一個印象深刻的是台新/彰銀案。因為我在寫這個案例時,一如往常地google(不要怪我,我又不是什麼金管會/檢調高層,或是本案的內部關係人。所以,我看到的東西都是大家可以看到的公開資料),幾乎所有的新聞評判、什麼專家意見都是一面倒地認為是政府的錯,台新金是個無辜的受害者,甚至不意外地有很多”符合人情”的通俗語言,像:
“如果早知道只會拿到一任(最後一共是三任共9年)的經營權,誰會花365億去標啊?”
還有個前財政部長出來跟大家喇豬屎說,”如果當初得標的是淡馬鍚,台灣政府敢這樣搞嗎?”
這些話你是不是覺得很有道理 ? 這就是我講的通俗語言,聽起來都很有道理也非常符合人情,但卻完全不根據事實。
但如果你看過我的書(公司的品格2)或是參考一審法官的判決(註1),你就會發現這整起事件,雖然我和法官都認為財政部和台新金都有問題,但台新金應該負起其中87%的責任(註2)。怎麼會我們的論點和大家普遍的認知差這麼多呢?
註1. 我的書雖然是去年11月上架,但在台新金/彰銀教案是前年就寫好的,我並沒有抄襲一審法官的論點
註2: 我不是開玩笑的,以一審判決法官裁定台新金要負擔7/8的審判費來看, 你可以算看看八分之七是不是就差不多是87%? 這個法官搞不好是PTT鄉民.
1.
我們都是政府的打手 (林全院長 麻煩一下,我請的款項一直沒匯進來)
2.
我們想嘩眾取寵 故意凸顯自己與眾不同?
3.
我們還活在石器時化 完全不了解現代商業的運作
4.
台灣媒體的報導根本背離事實,甚至根本就是被操弄的 有人先帶風向 後面的人就抄前面的
答案是什麼你自己想,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我的書寫了快30頁,請自己去看,我沒興趣再寫一次,這也不是本文的重點。那重點是什麼? 嗯,隨著今年彰銀將再次董監改選,很多莫名其妙的事和論點又在媒體上出現了, 以下就其中之一: (事實上這則新聞 前二天還佔了不少財經媒體的重要版面)
簡單地說,就是台大辦了一場研討會以台新金/彰銀案來討論相關議題。我沒有參加所以不知道裡面講什麼,不過根據新聞報導是有一位法律系教授以新加坡有一個投資法人叫Surfeit,這家公司在2015買進台新金公司股票後,由於對這個判決很不滿,認為自己權益受損了,所以向海牙國際法庭提起仲裁,所以這個教授語重心長地指出,這麼一來全世界都會知道台灣政府很專橫,所以台灣政府要小心啊,不要再擋台新金拿彰銀經營權了,大概是這樣。
我不知道你從以上論點看到什麼問題? 還是如同這位台大教授一樣憂國憂民,深怕他熱愛的寶島因此被國際掛上恐怖名單?
我看到這則新聞時第一個想知道的是,Surfeit嗆這麼大你到底是持有多少台新金股票啊? 答案是我不知道,因為Surfeit並不是台新金前十大股東。X的~ 在想幹譙我之前請你再看下一個盲點,Surfeit是在2015年5、6月買進台新金股票的。那你知道台新金失去彰銀經營權(董監改選確立)是什麼時候嗎? 是2014年12月。換言之,當Surfeit買進台新金時早就知道台新金失去彰銀控制權了,結果他說因為失去經營權他蒙受損失要告台灣,照這麼說,你也可以過二天去買味全或是康師傅股票再去向法院控告魏家造成你的損失啊;或是廣大的中國人民都可以去買三菱股票,向國際申訴二戰期間三菱協助日軍侵害中國? 這和拿明朝的劍來斬清朝官有什麼二樣? 這分明是反清復明啊! 台灣居然有大學教授和一堆財經媒體把這件事當真,還真是他媽的了不起啊!
我查了一下新聞,Surfeit在控訴中還提到了一個判例作為自己有可能獲勝的佐證。就是美國有一家投資公司NML在2001年阿根廷面臨嚴重衰退時,抱持著人棄我取的精神,用超低價格大量收購別人拋售的阿根廷國債。最後果不其然,阿根廷付不出來,所以和債權人協商打3折,但NML不肯,硬是在美國打官司,最後美國最高法院判決NML勝訴,如果阿根廷不想國際資產被凍結就必須還錢。最後這個案子是以和解結束。
說真的,我看了半天我還是看不出來,這個案子到底和台新金/彰銀案有什麼類似之處?
第一、NML 上訴的是美國法院。不管你爽不爽,美國很清楚地告訴了大家恁爸就是全世界,所以恁爸的規則全世界都要遵守。但很抱歉Surfeit 是一家新加坡公司,沒有美國老爸可以做靠山。
第二、他媽的我還是看不出這二件事到底有什麼相似性,NML買進阿根廷國債時,阿根廷只是傳言要破產還沒真的破產。可是Surfeit買進台新金時早就知道台新金失去彰銀經營權啦。有人可以告訴我,這二案到底有什麼類似性嗎?
說真的,這種案子要是能告贏,我猜可口可樂、英國石油..這些跨國公司就準備挫著等了!
最後,我很好奇這家告台灣政府的Surfeit 到底是什麼來頭?
我的老天鵝啊~ 原來這家公司成立於2015年5月18日,就算往前看一下”母公司”SPGbusinss.com”
同樣成立於2015年. 麻煩再往上看一下Surfeit 是何時買進台新金的? 2015年5~6月,所以這家想必是非常看好台新金前景,所以才會成立之後馬上買進台新金囉? 我可沒有說可以合理懷疑這家公司就是預設用來萬一官司失利,可以用來挾外威脅台灣政府的工具? (我沒有暗示什麼,不要害我!)
文章寫到一半,才google 到一篇更專業的文章讓大家參考:
最後講一下心得:
1.
對於台灣的媒體或號稱財經媒體,我實在不知該說什麼了. 你們的新聞只求快而不汲汲去探索事情真相,甚至經常是抄襲成風、一再轉載,結果所謂的媒體公器卻成為少數人操控的工具。除了補一個幹字或是爛字,我真不知該說什麼。
2.
給一般人: 還記得兆豐金被罰57億時,因為兆豐有官股,媒體講得好像我們每個人都被罰錢一樣。如果你真的這麼想,那你怎麼會覺得政府控制的彰銀輸給台新金是應該的? 雖然我從不認為哪一家官股銀行在政府經營下是”好銀行”,但這不代表另一家就可以用操控輿論或非正當手段拿下經營權。
3.
最後講一點正經的,這個僵局到底要怎麼解決?
反思這個案子最受爭議的就是政府球員兼裁判,所以怎麼做都不對。事實上今天這個年代,”共匪擾亂金融 破壞社會秩序的年代早就過去。(有這些不入流的媒體 老共還需要擾亂金融嗎?),政府應該思考把腳從比賽中抽出,專心當好裁判就好。因此,我主張應該把官股持有的約20%左右股權再一次拍賣掉。如果20%是台新金拿下,那沒什麼好說,經營權就是台新金的。如果是國泰金、富邦金這類拿下,那事情就是國泰(富邦)和台新金之間的事了,也不關政府的事。
最後的最後,再補2個心得好了 :
2.
台新金的經營層捅了一個這麼大的洞,讓公司帳面損失了100多億,台新金的股東怎麼都沒意見呢? 投保中心怎麼都沒意見了呢? 這不也很讓人…呵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