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1日 星期六

東元案的醒思

 東元案的醒思

 

上週最熱門的話題莫過於東元的父子戰爭終於隨著董事選舉席次的底定而落幕。這場鬧劇中,台灣媒體雖然鉅細靡遺的分析,但說穿了其實都是以八卦的角度看待,巴不得父子可以在股東會直接拿刀互砍、血流成河那就太好了。但在這場大戲告一段落後,到底有誰還會去認真思考這件事對台灣公司治理的意義是什麼?

 

“意義是三小? 恁爸只知道義氣啦!

 

沒錯,這個案子第一個打臉就是台灣政府一直很得意的獨董,或者說講義氣的獨董!

 

這場爭鬥中,最大的爭議就是父子都用公司的資源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從下圖來自東元年報董事持股變化表就可以清楚看到兒子主控的菱光是從去年(109)開始大幅買進東元股票,才能在今年股東會中成為東元第四大股東.

 


買了約7700萬股的東元花了多少錢? 答案是將近21億元。

 


然後呢? 問題是菱光根本花不起這些錢。以菱光109年的年報顯示,菱光的流動資產不過才10億多一點,總資產才24億元,請問錢是怎麼來的? 簡單的說,這是個危及菱光營運的重大財務投資。那麼這種有問題的決策是怎麼在董事會通過的? 是董事都在裝死嗎? 作為外部股東的守護者的獨董,難道都沒意見嗎?

 




同樣的道理也發生在東元,當東元要花數億元去收購光菱和東友時,請問獨董贊成嗎? 事實上的確有記者去問過東元的獨董這件事,但東元的獨董和菱光的獨董一樣….”裝死不回答”。下表是東元和菱光的獨董,這裡面應該有你熟悉的名字,至少其中一位我大學付了不少錢買他的教科書。

 


菱光電子董監事名單 

p.s菱光的獨董 王煒於5/26以赴美處理公務為由 請辭獨董

有趣的是,東元的董事長跳出來了,她說這個案子沒有送董事會,所以和獨董無關。換言之董事長告訴了大家二件事:

 

1.東元的規模應該和鴻海、台積電差不多,這種幾億元的案子我們一年有幾百個,如果這種金額也要開董事會,我們的董事豈不是忙死了?

2.東元的獨董是很忙的,忙到沒有時間看新聞,根本不知道公司發生了什麼事。

 

你不要看台灣獨董都是一些財金大師,說句難聽的話,台灣大多數的獨董都不知道獨董到底是在幹嘛。

 

獨董簡單的說,代表的就是公司外部股東的權益。外部股東不知公司在幹什麼,所以找一個獨立公正的第三者進董事會幫他們把關。角色類似公司內部的審計師(簽證會計師)。而台灣的獨董看似有獨立公正之名,其實就是老闆的兄弟,所以獨董是三小? 恁爸只知道義氣啦!

 

第二個就是裝死的投保中心

獨董代表外部股東監督公司,那如果獨董或監察人不作為,或是董事擺明了枉顧股東權益,配合老闆亂搞怎麼辦? 照道理說,股東可以對公司提起訴訟。而股東集體訴訟也像是一種制約,讓董事/獨董知道如果我亂搞或不作為,我有可能被告。

 

那麼在台灣可不可以提起股東集體訴訟呢? 可以的,透過投保中心。

投保中心持有台灣所有上市櫃公司至少1股,是所有上市櫃公司的股東,以利於以股東身份向公司提告,可是這件事從頭到尾鬧了幾個月了,投保中心有說什麼或做什麼嗎? 沒有。

 

當初把投保中心設為財團法人,就是希望投保中心能獨立運作不受外部影響,而如今看來,投保中心反而把自己當作政府組織,不敢輕易對民間企業動手。事實上投保中心能做的不只是股東訴訟。

 

依據投保法第10條之1規定,投保中心發現上市櫃或興櫃公司之董事,執行業務有重大損害公司之行為或違反法令或章程之重大事項,得以書面請求公司之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或其獨立董事成員)為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或請求公司對已卸任之董事提起訴訟,監察人等自投保中心請求之日起30日內不提起訴訟時,投保中心得為公司提起訴訟,不受公司法第214條之限制。

 

當然,或許有人想,搞不好投保中心就像長江七號一樣,正在默默地收集不法證據。好吧,反正還有20多天嘛,大家就等著看。不過不要虎濫什麼投保中心資源有限。

 

投保中心當初是集資10億元成立的,而且每月還有固定收入(投保法18條),如果這叫資源有限,那台灣90%的公司都該關門了!

 

第三是證交所大力宣傳的公司治理評鑑

台灣從民國103年開始辦公司治理評鑑,東元是少數迄今年年都在第一級的公司(第一屆是上市40 上櫃30家,現在是前5%)。而如今卻發生這種事,再次印證了我大台灣國人民一貫的風格─考試大家都會考,但現實是另一回事。

這無異是對證交所的一大打臉,我就等著看明年東元的公司治理評鑑是否還是巧芯巧芯得第一”. ~對了,如果你想知道打臉的英文怎麼說? 我讓歐巴馬來告訴你!

 


 

第四是台灣法令的落後

在這次爭戰之中,有些媒體為了讓讀者明白,把雙方的股權和背後的投資公司畫了出來。結果呢? 乖乖隆地動,比芝麻糊還要糊。

 

請閱讀以下描述後回答:

 

東元投資了菱光和東友,東友和菱光也持有東元,菱光投資了東友,東友也投資了菱光。

菱光投資了光菱,光菱再投資東友

東友投資了菱光  也投資了光菱 而光菱卻要收購東友

菱光、光菱和東友共同投資了天達,而天達持有東友

東光、東和、有萬、光元是東元的股東,為了東元的利益,他們投資了鈺叡和安富要去收購菱光和東友

 

問題:

請說出菱光、東友、天達、光菱與東元的關係?

 

這是個很典型的交叉持股。 交叉持股最大的問題是,老闆不用真的持有那麼多股票,利用公司的錢去成立子公司,再由子公司買母公司股票就行(需要我告訴你,在母公司董事選舉時,子公司手上持股會支持誰嗎?)

 

因為老闆僅以低持股卻可以控制整個公司,很容易形成學術上稱為股權與現金流量請求權不對稱問題(就是他媽的容易掏空公司啦),所以多數國家對於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權的投票權都會加以限制。而我大台灣國身為泱泱大國自然也不例外,公司法179條就規定被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半數之從屬公司,所持有控制公司之股份無投票權。

 

簡單的說,就是母公司持有超過50%股權的子公司,則該公司持有母公司的股票是沒有投票權的。50%沒有投票權,那49.99%? 真的需要超過50%股權才能控制一家公司嗎?

這其實就是台灣長期由法律人主導的結果,它只追求形式上的認定,而不是實質認定。

 

其實針對控制這件事,會計上有很好的認定方式。在會計上對公司持股超過50%稱為絕對控制。但低於50%會依下列三種情況決定是否為實質控制:

1.      老闆和旗下公司及關係企業全部加起來超過50%

2.      控有公司過半數董事(要扣除獨立董事)

3.      對該公司重大議題具有主導權

 

不要迷戀形式上的控制,回歸到實質的認定,這或許是台灣對子公司控制權該有的修訂。

 

最後,有句話說: 實踐是印證理論最好的方法

你再吹噓自己做得多好,拿一個實際的情況去印證就知道了。有人說這個案子沒有當初的大同過份,是嗎? 當年的大同案因為市場派政商關係良好,所以出了事,金管會/證交所/投保中心馬上因應。而如今的東元案不也是因為政商關係良好,才讓各單位都選擇了沒看到? 大同董事長可以直接在股東會上宣佈部份股權無效,讓大家覺得誇張。那菱光的董事長直接在視訊董事會上強制讓非主流的董事下線, 難道就是合理? 哎! 這是不是個美女被打舉國憤慨, 醜女被打理所當然的例子?

算了~反正台灣的立委和財金媒體也沒有能力去指責這些政府單位到底有什麼問題。

 

東元案告訴了你什麼? 父子相殘、接班人的重要性?

我看到的是對台灣政府財經單位的打臉,

這個臉啊~ 可是打的啪啪地響!

 

2021年7月22日 星期四

台灣資本市場改革建議(2)-股東會和通知

台灣資本市場改革建議(2)-股東會和通知

 

最近應該不少人都會被長輩問一個問題: 都已經七月了,為什麼公司發放股利的日期還沒宣佈?

 

答案很簡單,這是因為舊的公司法中規定,上市櫃公司發放股利必須經股東大會通過,雖然新的公司法只需公司董事會通過即可,但由於很多公司還沒修公司章程,碰上今年因疫情股東會延期,於是就造成了大家看到的,公司早就公告的董事會通過的股利數,但遲遲沒有發放日。

 

有關公司的股利,我記得好像在公2,我就提過二個問題:

 

1.      為什麼股利必須要股東會通過? 以前台灣經常出現股東在股東會提案要加發股利,結果董事長就叫大家表決,最後提高0.1元,股東爽的不得了。更扯的還有像之前出事的樂陞,說只要股東下載公司新開發的app, 就把股利從0.3提高到2.2

 

照道理說,公司的股利政策應該是考量到公司營運和財務後精算的結果,調高0.1元就算了,0.3可以隨時變2.2元,那之前董事會通過豈不是失職? 更別說那些沒出席股東會預先投票的法人股東,看到這種結果豈不傻眼?

 

2.      公司為什麼1年只能發一次股利?

同樣的,當時也有人提了一堆理由。只不過今天來看,都2件事都已經改了。

 

這讓我想起之前有人提到台灣疫苗購買量不足時,執政黨發言人胡扯什麼台灣一天量能只能打15萬劑,會造成浪費一樣。台灣政府看到有人對其提出質疑,特別是提問題的人不是自己人時,第一個直覺就是反駁,而不是虛心的去思考這件事到底有沒有道理。結果今天回頭去看,那些人根本是自打嘴巴!

 

Anyway, 這一篇就來談與股東會相關的改革建議

 

股東會相關通知書件: 這包括了開會通知(含委託書)、會議紀錄和股利發放通知書,甚至是郵寄支票。

 

如果你持有台股的,大概從3~4月起就會收到一堆和股東會有關的實體郵件,一直到7(最後一份是股利發放通知書)。這一堆郵件中,大部份人會關心的是委託書,通常我打開也只是看看這次有沒有發紀念品,如果沒有,我連開都不想,直接撕碎丟掉。

 

台灣有1700~1800多家上市櫃公司,股東數最高從100萬人(中鋼)到至少幾千人,你有沒有想過,這些文件到底創造了多少垃圾? 對公司來說,我google一下,印一份文件約1.5元,郵寄是5元,加起來寄一份的成本大概5~6(大宗郵件有優惠)。以一家有10萬名股東的公司來說,每年開一次股東會花在文件上就要10x5()x3=150萬元,這還不包括處理文件的人事成本。要是我們再放大到1700家公司的總成本,那這個數字就更驚人了。

 

而這些公司因股東所創造出的巨量文件,除了爽到了郵局外,多數人應該都是隨便看一眼,甚至連看都不看就丟掉,這對主管機關或不少公司正汲汲營營地推動ESG(E指的是環保),豈不是一大諷刺?

 

之所以如此,我最早以為是公司法不允許寄電子郵件,不過現行的公司法其實是允許的(公司法172),也有人說,是考量年紀大的人不熟悉這些非實體的東西,但想一下,如果考量長輩或是不熟Internet的人,大可效法目前金融機構的對帳單,讓顧客自己選要實體或電子化對帳單模式就好了。而且實體郵件不保證100%寄到,email 如果被退回,公司還可以查得到。

 

其實說穿了,真正的原因就是公司懶得去改,主管機關也不想去要求,原因還是一樣,做好了沒有什麼功勞,但只要出了幾個事,大家就責怪。或許下次有公司在高談他們ESG做的多好時,有人可以出來回嗆一下,你們公司一年寄數十萬張股東會相關的文件,而這些文件運送過程造成大量的碳排放、而且多數都被當垃圾,你真的覺得你們公司ESG做得很好嗎?

 

 

線上股東會

因為疫情今年很多股東會都被迫延期。為什麼說被迫? 因為依公司法規定,公司必須在會計年度結束後6個月內召開年度股東會。而因為台灣上市櫃公司扣掉KY-, F- TDR 這種海外來台掛牌公司。台灣本地公司100%都是採取1/1~12/31的曆年制。所以依規定所有公司都必須在6/30日之前召開股東年會。因此今年是金管會特別以行政命令方式特許公司股東會延後二個月。

 

現在大學的課程基本上都是線上的,那麼股東會到底能不能用視訊方式召開呢? 答案是可以的(公司法172-2)。但是台灣的公司都沒有準備,股東也沒準備,主管機關也沒準備。弄線上股東會很難嗎?

謝謝讀者Igor補充  公司法172-2規定,視訊股東會是不能適用於公開發行公司的 

就等疫情過後 看看我們政府對改善這件事的速度 你就知道金管會和證交所到底是不是一頭看似龐大但實則反應緩慢的恐龍了?

 

和線上股東會配套的是另一個台灣已經有的東西,叫電子投票。這是因為台灣過去發生多起經營權之爭時,公司派搞了一些鳥招妨礙市場派進場(如中石化或後來原班人馬搞的三陽),自然也讓台灣公司治理在國際評比中籠罩陰影,因此不意外的,電子投票就成為台灣政策的重點。

 

透過電子投票,市場派不管股東會當天到不到,都可以預先報到和投票。但相形之下,不影響經營權之爭,也不在國際評比範圍的線上股東會就沒什麼人想鳥了。

 

主管機關不想鳥是因為線上股東會可以理解的。那麼企業老闆呢? 當然興致也不高,這是因為台灣大多數的企業主對股東的心態都是射後不理

 

台灣公司法要求公司股東會必須要有50%以上的股權出席才成立,而老闆或經營層自己持股又不高,所以想盡辦法用委託書方式來換取出席股數,但只要達到合法出席數後,老闆心態馬上變成股東最好不要來,否則到時問一大堆莫名其妙的問題,甚至根本來亂的,搞得我很麻煩。

 

實體股東會我還能把開會場地設在苗栗廠區,讓股東自己知難而退,如果變線上的,不就什麼人都可以參加了? 所以就告訴你,公司沒有相關計劃,反正大家都裝不懂,我們就和大家一樣就好。

 

我在公2股東會那一章就提過,台灣很喜歡把一大堆事都弄到股東會裡表決,搞得好像很尊重股東會一樣(ex. 表決公司去年財報,請問如果股東會不通過,難道財報數字就會不一樣嗎? ),最後反而讓股東會失焦。

 

美國的股東會相形就很簡單,只有二個目的,選舉(美國董事是一年一選、審計會計師和Say on Pay),另一個就是讓小股東了解公司(股東提問)。所以即便在視訊不普及的年代(畢竟視訊需要有高頻寛),美國很早就有讓股東可以透過電話參與公司股東會,甚至是法人說明會的機制了。目的無非是一、消彌小股東資訊的落後,二、希望小股東能了解公司,進而長期持有公司股票。

 

台灣有一大堆公司成天講自己公司治理有多好,評鑑前5%多麼了不起,說真的,把線上股東會和法說會搞好,讓小股東能更多機會了解公司,這比那些虛幻的獨董過半這種要更實際多了。


還是補一下 我在天下雜誌寫接班人的專欄:

不用為錢煩惱的家族企二代,接班到底煩什麼? 

2021年7月15日 星期四

小說─父子戰爭

 

小說─父子戰爭

 

久違的老杯杯系列又來了。因為疫情之故老杯杯成天只能在家看電視,看到最近熱門的父子戰爭,忍不住問我

1. 父子之間何必要殺成這樣?

2. 這個爸爸都80多歲了,早晚要把棒子交出去的,到底是老爸太戀權,還是兒子太沒耐心?

 

一如以往,我告訴老杯杯我的想法,因為我又不是內部人,所以內容不見得符合現實,大家就權當小說隨便看看就好。真的沒有影射或暗示什麼人和事。

 

我就先學學ptt版的嘉義小商人先來個人物簡介好了

 

l   E公司(集團旗艦母公司 也是本次爭奪戰重點)

l   Y (老爸, E公司真正掌舵人)

l   Y (兒子, 集團底下二家上櫃公司董事長)

l   阿嘉(看上E公司的外圍 目前是E公司最大股東)

l   H公司(白衣武士)

 

要談父子戰爭之前,要先了解E公司的歷史。

E公司最早由五大家族共同持股創立,大Y是前董事長(創立家族之一)獨生女的女婿。年輕的大Y學歷好、能力強,於是在公司內一路爬升當上了總經理,最後從岳父手上接下董事長。

 

就如同台灣很多家族共治的公司一樣,當長年的掌門人退下來之時,就是另一場掌門之爭的開始。這個道理大Y當然懂,於是他利用自己做為大公司董事長的身份出去廣結善緣,像大老闆醫生的兒子就讓他弄到公司來,在那個黨國一體的年代,打通政商關係除了是這種大公司老闆必要的社交,另一個原因也有助於爭取政府逐步釋出的特許行業執照。(是特許,不是特種行業)

 

Y才任董事長一屆,不意外地在三年後的選舉,就被其他家族聯合改選另一家族之子當董事長。此時大Y平常蓄積的關係就派上用場了,大老闆出來斡旋,然後主管機關以程序有問題要求董事長重選,最終大Y又坐上了董事長,為什麼可以這麼幹? 因為那是個黨國一體的年代。

 

自此之後,大Y深知自己股權不足故事早晚會重演,於是開始尋求外面的朋友進行策略聯盟或交叉持股,例如某家半導體公司董事長,公司賺了很多錢,但身為專業經理人持股不高,透過你買我的股票、我買你的策略聯盟,等同用公司的錢去幫對方(也等同是自己)鞏固了經營權。慢慢的其他家族也漸漸退出,只剩當初和大Y競爭董事長那位還在董事會裡。

 

2001Y回到了台灣,在外面歷練了5年左右,2006年進到E公司。此時大Y年近70,是當時多數人開始規劃交棒的時候了。對小Y來說,這公司是他阿公創的,交給他爸,再交給他是理所當然的事。但大Y心裡更清楚,公司反對勢力一直都在,如果他控有公司30%股權甚至更多,或是他有能力完全掌控所有董事,那怕兒子是個經營白痴都無所謂,但偏偏自己持股很低,當年那些保駕護航的盟友,這些年也差不多都出清持股了,兒子要上位,只有一種方法─向股東證明他是最能領導公司的人。

 

此時台灣的家電業普遍陷入困境,代工比不過中國,性能比不上韓國,惟獨一家傳統家電憑藉著投資和代工美國二線品牌O- TV業績大幅成長,似乎幫台灣的家電業找到方向。剛好O- 的背後公司財務上流動性出了問題,於是在小Y主導下,E公司投資了2000萬美元取得該公司股權。本想E公司就此可以順勢轉型,沒想到才過一年,2008年該公司宣佈破產,投資的2000萬美金打了水漂。

 

這下監介了,本想藉此讓兒子上位的,現在反而成為戰犯。於是大Y講了一套公天下、專業經理人的大道理,告訴對手我們都當董事就好,這樣公司才能長久。於是2008年起E公司的董事長位子就由專業經理人出任,大Y另外再仿日式企業弄一個會長,實質掌控E集團。

 

轉眼又過了12年,大Y年紀也過了80歲,我猜大Y應該是規劃E集團走向隔代接班或集體領導制,小Y也自信滿滿,自己歷練了這麼久也該上位了。沒想到外來掠奪者─阿嘉出來了,接班佈局再次發生變化。

 

E公司就像台灣很多老牌公司一樣,坐擁早年取得低成本且龐大的土地資產,但因成長性低,所以股價很合理,再加上經營者持股低,因此會被阿嘉盯上自然不意外。阿嘉很豪氣地在市場上買了25% E公司股權。

 

雖然阿嘉在外都喜歡用純投資還是希望提高公司經營效率這種檯面話,但大Y又不是吃素的,面對阿嘉的來勢洶洶,他馬上想到了他最愛的那招─策略聯盟,立刻用增發新股/換股找來了H公司當白衣武士,也讓阿嘉持股稀釋到20%,順便再加上台灣公司派面對經營權之爭最常用的策略─縮減董監事席次來應戰。

 

但不管怎麼弄,對手持有20%遠高於自己總是事實,那可怎麼辦?

想要贏過對手基本上有二種方法,一個是更加努力,用實力打倒對手;另一種方法,就是讓對手不符資格或主動退賽就行了。

 

不久之後,媒體就傳出政府基金勾結阿嘉旗下投資公司的重大弊案。反正台灣的媒體可以被收買和喜歡一個抄一個,這早就不是新聞了。於是在某財經媒體主打下,整件事被炒的愈來愈誇張,而阿嘉背後的大老闆也被描述為養了很多政治人物,在台灣可以呼風喚雨。不意外地,這些報導引出了台灣人普遍痛恨的官商勾結,甚至媒體開始扯到阿嘉大老闆也會被約談。

 

這個策略應該是奏效了,不久後E公司派、白衣武士H和阿嘉意外發佈了一個和解聲明,要共同推舉董事,而這原本該和平落幕的經營權之爭卻意外挑起了另一場戰火─小Y的反叛,於是就有了大家看到的父子之爭。(而且你有沒有注意到,自從雙方和解後,媒體再也沒人談政府基金舞弊的事了)

 

為什麼小Y會扛上大Y,自然是和老爸與阿嘉背後的協議有關。

這份協議當然不會公開,檯面上雙方和解的原因是,澄清誤會以及未來會在一些綠能投資上共同合作,但明白人想也知道,阿嘉花了這麼多錢該不會只是想交朋友吧? 真正的答案當然不會是檯面上講的那樣。

 

我當然不可能知道協議內容是什麼,但公堂之上,大膽假設一下應該是不違法的。

 

l   Y 一定會明確告知對方,自己年事已高,早就準備退了,但畢竟自己還是商業領袖,如果最後一任是被趕下台的很不好看,希望對方能讓自己做完最後一屆

l   打天下是一回事 治天下是另一回事”. 阿嘉又不是做這行的,如果鬧翻了,經營層故意把E公司搞爛,對阿嘉也不是好事。不如大家和解,讓阿嘉的人逐步進到公司,了解公司的一些眉眉角角。三年後的董事改選看是由股權決勝負,或是維持現有專業經理人,到時再決定

l   既然阿嘉是最大股東了,基於公司治理,這三年E公司會努力配合阿嘉對於公司的期望

 

如果你是阿嘉的老闆,你會不會接受? 還是拼個魚死網破? 如果是我,我會接受這份協議。於是雙方握手言和,只是這份協議卻堵住了小Y的接班之路,因此小Y決定以公司要被外人搶走了為由,勸說舊的家族聯合向父親宣戰。

 

針對小Y的行動,原本大Y的心態是表面氣,但心裡還好,但隨著小Y愈搞愈過火,是真的心裡發怒了。

 

原本大Y的盤算是,阿嘉的目標是E公司的資產,很長時間內都不太可能染指到子公司,所以不管E未來如何,小Y要保住自己控有的二家上櫃公司並不難。而且自己3年後退休,小Y大可以家族繼承人名義接下自己在E的董事,進可攻 退可守。而且小Y有能力去串聯其他家族股份,等同也彌平了傳統公司內的對抗勢力,那算是好事。因此,表面上生生氣還是要的,否則阿嘉會以為我們父子串通起來搞鬼。

 

只是沒想到小Y愈搞愈過頭,直接開始批評起大Y來了,這讓骨子裡是傳統日本思維的大Y很不能接受,你不能體會父親的苦心就算了,還公開批判自己的父親。特別是電子投票出爐,小Y派居然拿了近4成的得票,這的確讓大Y團隊大吃一驚。再硬搞下去,對E公司形象大損不說,可能也會危及原本和阿嘉難得達成的共識。於是大Y決定釜底抽薪,找人直接收購小Y的公司。而這麼一來,小Y更氣了,對大Y的指責也就不再隱隱藏藏了。

 

感覺起來小Y脾氣很不好,其實小Y也不是笨蛋。首先,這公司是他阿公創的,他是長孫,血統比他老爸還純,他當然有強烈使命感要繼承公司。再者,老爸目前能給的不過就是續任E的董事,這種事他透過糾集同樣是二代(或第三代)的力量一樣可以選上,而且他可以告訴人家,他的這席是靠自己拼出來的,而不是老爸賞賜的。再說了,爸爸都80幾了,其他弟妹也無心去參與公司經營,他手上的資源早晚大半會是自己的,此時造反,最差的情況就是當上E公司的光棍董事,最好的情況可以拿下具影響力的席次,實質影響E公司,甚至讓阿嘉在下一屆董事選舉時把對話窗口變成自己,有什麼錯?

 

只不過這當中還有個小小的障礙,就是現任的董事長。只要她真的嚴守專業經理人的份際,到時即使大Y不在了,阿嘉一樣可以憑大股東身份,透過這位專業經理人掌控公司運作,不見得要和小Y談。於是就有了小Y羞辱經理人的一幕,甚至不惜用上暗示男女感情這一招,目的就是希望這位經理人可以為了自清,主動退出這個戰場,只是這麼一搞大Y肯定更火大了,這位經理人大概也不可能與小Y共事了,算是賭很大。

 

不知不覺也寫了一堆。一定有人對號入帳,不要害我,這真的只是純粹講故事給老杯杯聽的小說,所有內容純屬虛構,是我編出來的。

 

最後談點正經的,這種事會發生,就如同我為天下寫的接班人第二篇裡要談的一樣。其實很多事本來透過父子對話,或是老爸清楚讓兒子知道自己的接班計劃就可以化解的。

 

但因為台灣多數企業是靠老闆隨機應變成長茁壯的,所以老爸雖然有計劃,就是不肯說出來,他覺得到時再看情況隨時調整,太早講出來反而會破功。你是我兒子,難道我還會害你嗎?

 

但對兒子來說,我都50多歲了,你到底要我等到何時? 你不肯交出來,到底是自己戀棧權力,還是另有所屬? 這種情況,如果碰上父子都是個性比較剛烈的,就很容易撞出火花。

 

這個案例台灣的媒體都是拿來當八卦看,但其實對台灣不少準備要接班的大老闆來說,應該是一個很大的警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