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1日 星期二

讀<大股東寫給經營者的8封信>心得


<大股東寫給經營者的8封信>心得

 

這是一本大約6月底出版社寄給我的書,當時因為我在忙,再加上對方也沒有要求我做什麼,所以我只是草草地瀏覽一下就放一邊了。不感興趣原因很簡單:這本書寫的雖然是涉及我有興趣的公司治理,但第一: 這是本翻譯書,如同我在公1跋裡寫的,加州西湖村市的勞倫斯 斯洛波達(Laurance Svoboda)先生正為即將通過的病患保護與可負擔法案將提高成本而煩惱不已一樣,這種書看了就是很不順暢。第二,這本書描述的案例大都是1930~1980年代的事,說真的,就連台灣今天一堆老師還在課堂上講力霸、太電,我都覺得已經lag的可以了,更別說這些發生在我出生前的陳年往事。

 

但意外的是,幾個禮拜前一位曾經訪問過我的電台主持人連絡我,想邀請我上節目談這本書,雖然我這段時間都忙著接待外賓婉拒了他的邀請,不過也因為如此,我決定認真看一下書,也順便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這本書在講什麼呢? 這個書主要是透過8個案例來談一個公司治理中的議題,這議題的學術名稱叫股東行動主義(Shareholder activism),簡單地說,就是作為不是公司經營層以外的股東透過一些實際的行動來抗議或對抗公司經營層。

 

為什麼有人要刻意挑戰公司派呢? 通常有二個原因,一個是出現了套利的機會,也就是一家公司可能股價鳥鳥的,但偏偏手上握有幾項有價值的資產/部門,所以有人就看上這個機會,買進公司股權後逼公司把這些資產賣掉,例如當年的eBayPaypal 就是一個例子,最後Paypal 被切割出來獨立成一家公司上市。

 

另一個更常見的原因就是公司經營層自己太機車,用一些鳥藉口,故意把資源掌控在自己手上不分配給股東,所以就有人不爽了,出來呼群保義透過進入董事會逼公司讓步。著名的例子,像這幾年在亞洲很紅的Elliot Management就是。他們盯上的是韓國第一天王─Samsung Electronics(三星電子).  

 

過去的Samsung會長權力堪比韓國總統,所以根本沒什麼在鳥小股東的。每年賺很多錢卻不太分錢給股東,好死不死Samsung出現了權力真空─老爸李健熙因心臟病不醒人事,少主要繼位,需要作股權移轉,就是在這個空窗期被盯上了,Elliot Management買進了0.6%的三星電子,然後打著公司治理的名號,一邊叫求董事會裡要有更多獨立董事,一邊要求公司要分拆 以及發給股東特別股利,最後三星妥協宣佈將加強股東權益,拉高股利,在2017年股利調高20%2018年調高100%

 

這些人看來是為股東發出正義之聲,但其實看看以上例子你就知道,這些帶領股東行動主義的可不是你想的那種公民運動或是社運團體,事實上講這些人是什麼股東行動主義還真的太客氣,這些人更常見的稱呼,好聽一點叫激進投資人或維權投資人(Active investor),難聽一點的叫禿鷹投資者(Vulture investor)。在現實中,他們坐擁鉅額的資金,只要公司有什麼把柄或漏洞被他們抓到,他們就利用自己手上的資金或是人氣,買進這家公司股票後,再透過收購/徵求委託書、取得董事席次作亂、甚至是買下公司再拆解(幾十年前有部老電影麻雀變鳳凰”(Pretty Woman)”中李察吉爾的工作就是這個),進而逼迫公司經營層讓歩來獲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那麼實際上,這些禿鷹是怎麼運作的呢?

 

一般來說這種禿鷹基金如果盯上一個標的,接下來第一步當然是默默地建立具有威脅性的持股部位,等部位水位到了,接下來他們就會對標的公司經營層發一封”Greenmail”。什麼是Greenmail? 從字面上看,這個字應該是從英文的”Greenback (美鈔)””Blackmail”(勒索信)結合而來,從這裡你應該不難理解是什麼意思了吧。

 

Greenmail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告訴公司,我們是誰? 我們手上的籌碼是什麼? 我們想要什麼東西? 然後你們準備派人過來喬吧! 一般來說這種要求不外是,我們想要幾席董事席次、答應我們把什麼資產處理掉、加發股利或股票回購,不然就是高價把我們手上股票買回去。簡單地說,這就像司法中的認罪協商一樣,大家喬一喬弄個彼此都可以接受的方案,這件事就劃下句點,大家都省事。

 

這時收到greenmail的公司經營層多半會去評估對手的實力和提案的可行性,然後雙方協調。在這個階段一般外部的大眾是不知道的,如果協調成功,公司可能發個新聞稿或是大家默默潛水,這件事就此畫下句點。

 

這個階段知名的例子,就是全世界最賺錢的公司─Apple Inc. 對上全世界最惡名昭彰的禿鷹投資人─ Carl Icahn. Carl Icahn 買了0.9% Apple 股份後,寫信要求Tim CookApple帳上鉅額的現金拿出來回饋股東。最後的結局不意外,Apple決定拿1300億美金出來發股利和股票回購。

 

那如果協商失敗呢?

這種情況自然是禿鷹早就備好的方案,通常這時候禿鷹就會再發一封所謂的”Bear Hug Letter” (書中翻成熊抱信)來威脅公司經營層。簡單地說,你們既然不想交朋友,大家就來當敵人,禿鷹就會大肆宣揚公司經營層的問題和自己的訴求,好尋求其他投資法人以及小股東的支持,接下來就會產生公開收購(Tender Offer) 或是委託書爭奪戰 (Proxy war)

 

故事再接下來當然就是雙方的攻防,以及分出勝負後,如果是禿鷹入主後如何清理、切割、出售公司資產來獲利等。如果你對這個議題有興趣,我可以建議google一下”Carl Icahn”這個人的豐功偉業。事實上他的公司股票還有上市,就叫”Icahn Enterprises LP” 目前股價是$75左右。

 

最後回到台灣,講了國外,那台灣有沒有這種事呢? 其實最近炒得很熱的大同也勉強算是其一。事實上在大同之前還有一個更有名的例子,當初我還排進公2的教案之一,不過這個家族可能是真的很厲害了,公開資訊幾乎很難找到相關的資料最後我只能割捨。

 

不管中外,會被盯上的公司普遍的情況就是本業看起來很鳥,但其實坐擁大批的資產,偏偏公司就是不處理,因為本業不怎麼樣,所以盈餘也不怎麼樣,自然反應在股價上就是很低。而這也正是公司經營層想要的結果─最好大家都不要注意我,讓我可以爽爽地悶聲用公司的資源。

 

既然台灣存在著這種企業,那為什麼禿鷹公司在台灣不盛行呢? 除了台灣公司歷史不久,多數還是創辦人或第二代在掌舵,他們往往具有這家公司就是我()的,敢搶我的公司我就和你拼命,以及社會莫名其妙地同情這些人(大概是台灣民間故事看太多)外,另外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不管是台灣的主管機關和現行法令也都是一面倒地偏坦公司派。

 

你看看大同這種公司公司派持股低、經營績效差,甚至主要經營者還掏空自家公司被判刑,結果市場派要入主,就跟大家胡扯什麼中資擾亂台灣市場,幹,結果還真的有效,這還沒說這次公司法修定前,就算你持股過50%,只要董事長不開會,你就無權召開股東會換掉董事(修法後變成要持股三個月以上股東,我真的不知道多三個月有什麼意義,可以讓地下錢莊多賺點利息嗎?)

 

台灣的制度講得好聽一點,叫維持市場穩定,但其實說穿了就是助長公司派擺爛。台灣的文化都認為搶人家的公司不好,禿鷹公司只是用錢硬砸強勢挖空公司資源。可是你想看看,要不是有市場派的介入,今天的大同會是怎麼樣? 如果政治上大家認同政黨競爭才能帶給人民最大福祉,那為什麼公司經營上你會同意無可撼動的公司經營派才是王道?

 

最後,

一、雖然本文原意並非推薦這本書(書並沒有不好),不過反正都看完了,有興趣的人還是可以參考看看: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91102?loc=P_007_003

二、不要問我 上述除了大同之外的另一家是什麼? 我正在追蹤中準備建立我的部位

2018年7月18日 星期三

為什麼要用CDR掛牌



為什麼要用CDR掛牌

 

前陣子有人問了我一個問題,就是中國出爐了CDR制度要吸引一些中國在美國和香港掛牌的公司,像阿里巴巴、京東、百度等重回中國掛牌(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03/3125989). 朋友不解地問我,這些公司基本上都是中國公司,主要營收和客戶也都在中國,為什麼不直接下市回中國掛牌就好? “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你要知道這些公司當初為什麼去海外掛牌? 以及如果他們從海外下市再重回中國掛牌有多麻煩!

 

先講一下當初為什麼這些公司要到海外掛牌? 如果你注意一下這些公司,大多數都是網路型態的公司,這些公司當中第一家在美國掛牌的應該是新浪網(Sina.com),它是在2000年初在Nasdaq掛牌。如果你有點年紀大概也會知道2000年也是.com破裂的時候。當然如果你頭腦夠機靈一定也會想到,反過來講,之前就是.COM最瘋狂的時候。這類的公司當時多半都有一個共同的特色每家帳上都虧一屁股,但同時又需要更多的錢好讓公司能繼續燒,偏偏此時的中國資本市場主管機關是不允許賠錢公司上市的,於是乎不在意虧錢的Nasdaq 就成為了這些網路公司寄望的天堂了。

 

但問題來了,姑且不論這種中國公司能不能讓美國投資人買單,如果新浪在美國直接上市必然導致一種結果: 就是這家以中國為主的網路公司,有一定比例股東會是外國人,但偏偏當時的中國政府針對特定行業,如電信、教育、網路等定有規定是不允許外國人持有,那怎麼辦呢? 於是乎有一種特殊的股權結構─VIE就此產生。

 

那什麼叫VIE? VIE =Variable Interest Entity. 我們就以新浪的例子來說好了。新浪打算要在美國掛牌,可是中國不允許有外國股東,那怎麼辦?

 

很簡單,新浪的股東就去開曼群島成立一家A公司,A公司股權可能就是原始新浪股東和一些像Morgan Stanley這種法人,之後A公司再去香港成立一家100%持有的A1公司,為什麼要去香港設立呢? 因為外資進中國要審批,從香港進去簡單多了,而且香港又免稅,接下來香港這家A1公司再進軍中國成立一家100%持有的A2公司,然後A2再和新浪簽署一些條約,可能以顧問費方式或是委託書協議、業務經營協議..等,反正就是在新協議下,新浪的所有營收和資產會100%反映到A2上。

 

好啦,既然新浪=A2, A2A1 100%持有公司,A1又是新浪開曼100%持有公司,所以新浪中國的業績就會100%反映到新浪開曼身上,接下來再用新浪開曼的名義去美國申請上市,就大功告成了。順便一提後來包括像搜狐、阿里巴巴、新東方、百度、奇虎360 都是用這個模式去美國上市的,所以這個模式也被稱為新浪模式

 

這個架構很詭異是吧? 沒錯,不過反正這些公司都是去國外撈歪國人的錢來貢獻祖國發展,所以中國政府就睜隻眼閉隻眼就算了。可是隨著時間過去,事情變得不一樣了,第一是中國想要壯大自己的資本市場規模,其次,這些小老弟在美國過得不見得好,除了為了因應美國監管制度成本很高、美國人不見得對這些中概股看上眼外,隨著美國對中國的防堵,在美國上市反而變成一種阻力,例如之前在美國下市改透過借殻在中國上市,作網路安全的奇虎360,它私有化(下市)的理由,除了認為自己股價被低估,另一個就是美國政府刻意阻撓它的相關購併與產業合作。

 

從美國下市再重回中國掛牌聽起來很容易,但其實很複雜,以奇虎360來說,從20156月內部決議私有化,到20182月底完成在中國上市,前後弄了快3年。因為這裡面的過程包括折解VIE結構、和銀行團洽談融資及公開市場買回計劃、再向中國重新申請掛牌審議(奇虎是用借殻上市的,所以其實還是比較快的),所以這也是為什麼這些公司決定的方式是發行CDR,而不是直接在美國下市再回中國上市的原因。

 

最後再談一下VIE架構,這個架構聽起來很複雜,其實台灣股市裡有很多類似的公司。沒錯,就是那些F- KY-開頭的公司。這些公司的存在其實就和當年新浪去美國掛牌的理由差不多,台灣政府有管制,所以大家就繞去避稅天堂如開曼群島設一家紙上公司(Paper Company),再由這家空頭公司去投資中國大陸,等到這些公司壯大了,再用這家開曼公司以認列子公司收益的模式來台灣掛牌。

 

不過既然提到F-公司,你可能也想到了當年鬧很大,被放空公司Glaucus 盯上的F-再生。當年Glaucus 直接把F-再生的目標股價訂為0元其中一個理由就是,因為台灣人持有的是位屬開曼群島的F-再生(sorry, 我懶得打全名),但這家公司實質營運和資產全部都在福建境內,所以一旦這家公司出事,台灣人持有的股票將完全求訴無門化為壁紙。而事實上這種事也會發生在VIE身上,過去幾年間也因為這樣的架構以及公司治理架構不佳,好幾家中概股都成為這類放空機構鎖定的標的。

 

真的是最後,除了這種VIE架構,有興趣的人可以去GOOGLE一下阿里巴巴的股權結構(特殊合伙人制)或是像百度、小米的股權結構(AB股不同投票權),這些非常規制度的存在,除了凸顯各地交易所為了爭取交易量不得不做出一些讓歩(或者講好一聽一點,叫資訊透明,結果交由市場自己決定),另一方面也是因為現行公司結構以及因應的會計制度日趨複雜下,投資人(包括專業研究機構)愈來愈難真的去了解一家公司的全貌。

 

還記得恩龍案(Enron)後全球政府和投資機構對於大型公司透明化的呼籲聲四起,才因此帶動了公司治理成為顯學,誰知道恩龍案爆發不過十多年,許多公司又重回了老路。有句話說,人類從歷史上學到的最大教訓是人類不會從歷史上學到教訓,在股市連漲好多年後,投資人失去了該有警戒心或是才是這些制度會成為顯學的原因。

 

2018年7月13日 星期五

轉載: 公投"台灣最爽的工作"



附上連結 自己看: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forum/realtime/20180712/1390266/

接下來 我本來應該貼個長輩圖 上面寫著

"認同請分享 同意請按讚"

不過很可惜 我不會做


說真的 與其讓一群老人把持,成天公投一些不切實際的鳥題目,還不如實實在在地把一些針對台灣現有問題來做改正!

如果你也認同這個文章,煩請再轉發, 讓更多人知道這個問題!

2018年7月2日 星期一

黃任中家族為何成為欠稅大戶?


黃任中家族為何成為欠稅大戶?

 

一段時間沒寫的老杯杯系列又來了,老杯杯看了昨天的新聞戶名單 任中家族欠逾50億再奪冠,其中談到了三個人,黃任中(18)、黃任中之子黃若谷(18)和黃任中之姐夏黃新平(12),他不解的地問,黃任中不是死很多年了,為什麼還會在名單上? 不是只有二種可能,要嘛父債子還(兒子宣佈繼承),所以欠稅落在黃若谷身上,要嘛就是父債子不還(拋棄繼承),黃任中人死了欠稅只得一筆勾銷,為什麼會死掉的父親和活著的兒子會雙雙上榜?

 

首先,請你再仔細看一下新聞內容,黃任中和夏黃新平欠的是所得稅,而黃若谷欠的是遺產稅。可是照道理說,黃若谷既然欠遺產稅表示他選擇繼承老爸的遺產,那老爸的欠稅不是就該落到他頭上嗎? 怎麼會二個人都上榜? ~這個事有點複雜,不過簡單地說,因為黃若谷選了一個很聰明的東西叫限定繼承而且他也沒有完成繼承。

 

我們民法規定的繼承有分全面繼承限定繼承,當然還有拋棄繼承。假設你老爸留下100萬的財產和120萬的債務,先不講什麼免稅額、扣除額這種事,如果你概括承受就是全面繼承,全部都不要就是拋棄繼承。詭異的是還有一種最安全的方法,就是我只繼承財產的上限,也就是我只繼承100萬的財產和100萬的負債,超過的就不能算我頭上(也就是繼承財產和負債相抵為0),這就叫做限定繼承

 

看到這裡,如果你有在想,應該會想到,不對啊,既然黃若谷被核課10幾億的遺產稅,這代表著他繼承的遺產一定很多啊,這絕對是因為他拿光了財產後故意不繳。嗯~ 會這麼想的人一定是因為你沒繳過遺產稅,人死了之後,只要是有記名的東西一律會被凍結無法過戶,黃若谷如果不繳清遺產稅,他頂多只能拿一些像現金和古董這類不記名的東西,而且實務上也很難,因為他老爸在過世前已經被管收過了,所以多數值錢的東西早就被扣押列管了。他之所以不繳是因為他主要繼承的都是債權,他老爸留給他最大的財產就是一筆40億元的借據。

 

國稅局說這40億元叫債權憑證,很明顯的是遺產的一部份,黃若谷說如果你認為這是資產不然我用這張借據去繳稅好了。國稅局說,他媽的,你以為我是笨蛋嗎? 40億元借據我們管收你老爸時早就看過了,要是收得回來,你爸還會被關嗎?

 

就這樣,國稅局要黃若谷拿真金白銀出來繳稅,黃若谷認為國稅局是硬要搞他,新仇加舊恨之下乾脆擺爛,也因為黃若谷申請限定繼承卻偏偏又沒有完成繼承手續,所以雖然黃任中早就掛了,但是掛在黃任中身上的帳只好繼續掛著(這算是押韻嗎? ),這也是今天大家看到這種不上不下的詭異局面。

 

好,這就是黃若谷的欠稅故事,那黃任中和夏黃新平(其實還有第4人叫黃燕平,她只欠”1億多)欠的稅又是怎麼來的呢?

 

如果你回頭google一下當年的新聞可是炒的很大,國稅局說黃任中逃稅,黃任中則說自己是合法避稅,而且人民有避稅的權利,而且你們這些人說什麼追查欠稅,根本就是看我不順眼,要用政治力迫害我,順便藉機勒索我(黃說有個高官要他拿錢出來擺平,請自行google 那個人),恁爸又沒錯,為什麼要繳? (~最後幾句 是我加上去)

 

結果黃的這番話,讓當時的法務部長陳定南更不爽,於是要求把黃管收3個月(就是關起來)。結果呢? 本來身體已經差不多要整組壞了了的黃任中在管收其間因為心臟病發被送去急診。之後他就順勢要求保外就醫,可是陳定南說反正什麼葯監獄都有,需要去醫院就從監獄送去就好了,何必要保外就醫?  (….各位執政黨的官員和法官大人們,你們聽到了吧!)

 

然後呢? 硬骨頭的黃任中就是死都不繳 (說真的,這比他同期的孫xx和一些話說的很猛,結果還關不到2天就投降的大戶真的有種多了),等到20033月管收3個月被放出來後,黃的身體就差不多了,大概又拖了1年就走了。

 

當然後續還有一些黃任中和陳定南的鄉野傳說,不過基於本blog的水準(有嗎? )就不再談了。

 

總而言之,你大概就知道這整件事是因為黃任中做了一件他認為是避稅,但國稅局認為是逃稅的事,而也因為黃膽敢民與官鬥,再加上真的顏色不對(黃的父親是KMT大老 黃少谷),所以造成了後續和今天的結果。閒來無事就講一下這件事的始末。

 

這個事情的爭議其實在於財稅界一種常見的避稅手法,叫盈餘證券化,簡單地說,這是因為台灣不課證所稅只課證交稅下產生的逃稅手法。

 

這個事起源於1984年黃任中向自己姐夫胡侗清用一股17.5元買了下2500萬股的遠東航空股票,當時黃用的不是個人名義,而是家族投資公司皇龍投資來買。至於為什麼胡侗清要把自己名下一半的公司股權賣給黃,至今仍是一個謎。有人說是缺錢,有人說是假交易,目的是做遺產規劃(就是避遺產稅),也有人說胡是想藉小舅子之力平息自己身後的子女之爭,答案是什麼我不知道,不過2年後胡侗清真的腦溢血死了,遠航也真的因為胡沒有遺矚造成子女爭產而經營權大亂。只不過這就像對岸抗日神劇裡的雷人台詞,同志們 再堅持一下,八年抗戰還剩一年就要結束了!”,講這些原因的人多少都有點事後諸葛。不管如何,反正皇龍投資控有了當時國內航線霸主遠東航空1/3的股權。

 

到了1995年,當時中華開發和AIG(現在的南山人壽)不知道什麼原因看上了遠航,我GOOGLE的理由都說是因為看上即將開放兩岸直航,可是同志們 再堅持一下,再8年就要開放兩岸包機了。這個理由對於當初位處KMT決策核心的中華開發董事長似乎不太合理,不管如何,反正中華開發和AIG 打算聯手用一股225元買下了皇龍手上33%的遠航股權,然後黃任中…..就發了!

 

說到這裡,講黃任中靠遠航案發財並不太合理,你查一下他的經歷就知道,他可是當初第一個把PCB(印刷電路版)引進台灣的人,還當過楠梓電董事長和理成營造創辦人,不過不管如何,這筆交易幫皇龍投資賺進了新台幣52億是事實。

 

那這筆交易是怎麼進行的呢? 對開發-AIG來講最簡單的辦法,自然就是我給你錢,你把遠航股票過給我就算了。可是你看一下上面數字,成本17.5,售價225,如果用正常的方法,這巨額的獲利,皇龍要先繳證交稅,再繳公司所得稅,等錢再分配給股東,還要再繳一次個人所得稅(兩稅合一是1998年才實施)。這種事黃任中自然不肯。

 

而對黃任中來講最簡單的辦法,就是開發-AIG去買下皇龍投資,這樣他就變成只要繳證交稅就好(千分之3),可是問題是皇龍投資持有的部位不只只有遠航啊,而且多了一層架構也多了一層麻煩,天知道皇龍背後有沒有什麼沒揭露的狗皮倒灶背書和漏洞呢? 所以開發-AIG拒絕了這個提議。

 

那怎麼辦呢? 或許是某位會計師或稅務專家就想出了一個天才的架構。

當時皇龍投資共有7個股東(這是因為之前公司法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至少要有7個股東),扣掉黃任中之外的6個先去美國設立一家叫艾帝的公司,然後艾帝再以外資名義申請投資台灣,成立一家叫安帝的公司。(19957)

 

然後呢,皇龍投資的7位股東以總價53億元把皇龍股份賣給了安帝投資。所以對黃任中這7個股東就達到了只要繳證交稅不必繳證所稅的目的了。

 

等安帝投資控制了皇龍投資,他再把皇龍投資旗下的遠航股票賣給開發-AIG得款56.7億元,同樣的皇龍要再繳一次證交稅,但是開發-AIG也達到的原先的預期,只買遠航股份不買皇龍的目的了。

 

等到開發-AIG售股款入帳,皇龍就宣佈分配盈餘給股東以及解散,就這樣錢就轉到了安帝。會這麼做,是因為當時的所得稅法42條講,母公司拿到轉投資的子公司分配盈餘80%不必課稅的,(現在條文變100%)。雖然理論上安帝收到56億多股利其中的20%還是要課所得稅,但因為皇龍解散了,等於安帝當初投資皇龍的53億扣掉淨資產後都變成虧損了,二者相抵,結果安帝還大虧哩,自然不必繳稅。

 

最後,安帝再以收到的股利去支付當初買皇龍的股東股款,就這樣,順利地把原把原本的出售資產所得,透過證券化後變成只要繳證交稅,皇龍股東也拿到了錢,開發-AIG也拿到了遠航股票,皆大歡喜,這就是盈餘或所得證券化”!

 

從以上描述你就可以知道,套今天的話說,這是個完全合法但不合理的安排,所以很快就被國稅局告上了法院。然後在2002年台灣高等法院作出了判決,國稅局勝訴。

 

法院為什麼認為國稅局勝訴呢? 理由如下: (以下不是判決書原文,如果你看不出來,可能要驗一下智商了)

1.      安帝投資資本額才2800萬元,結果你居然有能力花52億去買一家公司叫皇龍的,然後皇龍股東還真的賣了,說穿了二家股東根本是同一批人,這根本就是左手賣給右手

2.      安帝從頭到尾只做了皇龍一筆交易,公司負責人還是皇龍的員工兼領皇龍薪水,就算演戲這也演得太假了吧

3.      從現金流向就知道嘛,錢流來流去根本都在同一批人的控制之下

 

所以法院認定,安帝就是一家為了把營利所得證券化所成立的影子公司,裁定國稅局勝,黃任中漏報了30多億的所得,應補繳12億左右的所得稅外加接近6億的罰鍰,合計是17.8億元。因為沒有人認這筆帳,依規定要加計利息,所以算到今時,差不多是18.7億元。

 

以上大概就是整個事件的始末,隨便GOOGLE一下也有更專業的分析


 

 

縱觀整件事的前後因果,要評論誰對誰錯,其實很難說,因為在這故事裡每個人都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和權益講了一個對自己有利的故事,所以除了向當時的國稅局致敬,我也希望這個故事或許對網路上一面倒的批評黃家的人,能有一點不同的看法。( ~那些拿我BLOG文章去電視上講的人,好歹也買幾本書補償一下吧)

 

或者,反正這就是個講給老杯杯聽的故事,大家也不用想太多,這麼認真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