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Super Micro 是一家台灣上市公司
這二天重要的財金新聞,莫過於曾被稱為”台灣之光”的美超微(Super Micro, SMCI)在美國股價狂跌. 大跌的原因是SMCI在送交SEC的文件中揭露,審計師─安永(EY)已經辭職了.
這件事帶來二個問題, 首先,就和台灣上市公司簽證會計師(精確地說是審計師, Auditor)辭職,十之八九都在暗示公司有問題一樣. 人們總會好奇,他們一定是看到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 更重要的,SMCI才在8月底宣佈無法按時公佈2024年(6/30為會計年度終了)的年報, 並取得60天的Extension. 如果到時仍無法公佈,”很有可能”(我不確定美國法規), SMCI可能被停牌或被要求下市(Delist). 如果真是如此, 那造成的衝擊,肯定比財報本身的問題更大.
先談一下SMCI這家公司吧. 這是家做白牌或代工Server的公司. 台灣類似的就是廣達、緯創….這些年先是靠著雲端大發利市,但真正爆發的,是AI創造的爆發性需求. (SMCI在美國列為AI Infrastructure). 再加上和NVIDIA的密切關係. SMCI股價在今年最高達到一股1400美元( 現在的股價是經過1:10的split). 然後, 沒錯就…..
這事的源頭出在今年8月底一家放空機構─Hindenburg Research 指責SMCI財報進行會計操控(Accounting Manipulation)、親屬交易和偷賣設備給受制裁的俄羅斯….
指控和說明很多, 連結在此, 有興趣的自己看:
https://hindenburgresearch.com/smci/
然後不意外地股價因此大跌,於是SMCI就宣佈延後財報公佈. 並和審計師EY以及外部調查公司和公司審計委員會組成獨立調查委員會. 然後,美國司法部宣佈立案調查. 然後股價又大跌,接下來EY辭職. 然後,股價又又大跌. 差不多就是這樣…..
先說明一下Hindenburg說的會計操控,簡單地說,就是當年宏碁在蘭奇時代幹的事─塞貨. 好讓公司財報數字好看.
至於親屬交易, 網路已經有如下關係圖了. 簡單地說,SMCI和老闆自己弟弟成立的公司有密切的交易. 這些公司90%以上的產品都是賣給SMCI. 甚至是SMCI買零件交給這些公司組裝後再賣給SMCI. 而這些公司SMCI老闆和老闆娘私人也都有大額股份.(並非SMCI的轉投資, 而是私人公司). 此外,還有幾家沒有在SMCI財報中揭露的關係人交易,也是老闆弟弟開的公司. 這也是SMCI這家長期以來受人詬病的地方.
於是在EY的辭職信中,以很重的口氣地說了這件事. 白話點說,就是我們問了你們很多有關問題,結果你們的回答,讓我們根本不相信你們這些管理層和董事把我們堅持的誠信和道德當回事. 要這樣搞,林北就不玩了. 沙呦娜娜~不要再說林北和你們的財報有三小關係了.
坦白說,就如同你看台灣獨董辭職一般都會說些什麼”個人健康因素”或”生涯規劃”一樣. 大部份審計師不幹了,大都也都是乖乖走人就算了.(更何況是EY是BIG 4之一, 不會不懂人前留一線
日後好相見的道理). 會下這麼重的公開信,可想見過程有多不爽.
Anyway, 反正大致就是這樣. 接下來初期的重點就在於SMCI能不能按時出”經過審計的財報”了. 雖然SMCI已公佈會在11/5公告. 不過目前從股價表現看來,很多人還是質疑接手的審計師是怎麼在這麼短時間做到的? 以及這位審計事務所是否具有公信力? (我想其他的BIG 3也不可能去接). 就算出了財報,到時SEC買不買帳? 或是司法部調查結果是什麼? 處罰會是什麼? 那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回到本文主題,如果SMCI是一家台灣上市的公司,幹了同樣的事會怎樣呢?
怒罰十萬元? 不要這樣嘛. 你難道不知道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嗎?
先不講什麼違規賣給俄羅斯這件事. 因為目前也沒有證據.
就以塞貨這件事(會計操縱). 台灣會告訴你,這是正常商業行為啊. 大家都這麼做啊. 而且這麼作,股東也可以因為股價上漲得利嘛.
只要你不要像當年一堆賣監視器(Monitors)的, 如中強. 塞貨塞到公司現金流出問題就好了.
就以當年的蘭奇事件來說(一場炫爛的煙火秀 宏碁教案). 要不是因為總經理換人,接手的要洗大澡(Take
big bath)把一些爛帳都挖出來, 讓蘭奇一直搞下去,說不定蘭奇會成為像當年日本頂盛時的Carlos Ghosn一樣. 成為台灣的國家英雄呢.
再說親屬/關係人交易這件事. 我記得我在十幾年前寫的”如何掏空一家公司”.
初級篇的第一條, 就是私人成立一家公司, 公司要買或賣的,都先經過這家公司,留下一部份利潤在這家公司. 這玩意迄今還是台灣非常普遍的模式. 差別只在於有些再多做一層,繞到公司轉投資的子公司,再繞經這家公司. 或是公司轉投資子公司中,就有老闆和家人的個人持股. 不要搞得太明顯就好.
又或者常見把公司的次級品充作廢品,或正品作次級品賣給老闆私人公司,再轉手賣出去獲利. Again. 在台灣,這都叫”正常商業行為”.
又又或者事情鬧大了, 公司會在證交所要求下,公開說明─關於親屬關係人交易乙事. 本公司早已在招股公開說明書第256頁,第二章第三節第五項第八款裡面公開揭露了. 是你自己不看清楚的,怪我哩! 這屬於已揭露事項. 所以免責!
有句話說,月是故鄉明. 或許梁董最大錯誤就是誤把機車的歪國人當成良善的台灣人了. 在故鄉,什麼正直誠信,那只是考試時的標準答案. 只要公司有賺錢,股票一直漲. 就沒有人在乎你幹了什麼. 因為在政治人物的教育下,台灣人早就習慣了,收錢無所謂,只要有做事就好. 而且只要你規模夠大,出了事主管機關還會幫你Cover.
梁爺爺 您還是回來吧! 台灣證交所一定舉雙臂 歡迎您!
老師您好,請問這樣明顯掏空的事實,米國律師怎沒見獵心喜來個集體訴訟,替廣大股東求償(兼替自己賺荷包)?
回覆刪除我想是我讓你誤會了 目前沒人說SMCI是掏空. 我原本想寫一篇更進一步討論 但這二天太忙 本週再抽空寫一篇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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