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7日 星期一

一椿神奇鳥案子的啟示

 

一椿神奇鳥案子的啟示

 

這二天有個掏空案的二審宣判了,有個人因為疑似掏空公司2億多元,被檢察官以特別背信罪和違反商業會計法被起訴,一審判2年,二審判背信罪不成立,違反商業會計法成立,所以判1年,因為碰到減刑,變成6個月,依規定可以不用坐牢,易科罰金16.2萬元。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82605

 

這個案子不禁讓我想起4年多前的另一個類似案子─萬泰銀行掏空案。而當時同一份報紙的報題是這樣的: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49750

 

或是更狠的另一家: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140709/34X34PDBTCUO37474DFRWNYIOI/

 

這二個案子共同的特色,就是當事人都做了把公司的錢搬進了私人的帳戶,因而被檢察官起訴,而同樣的也因為沒有造成公司傷害,因此法官都判背信罪不成立,只是以較輕微的行為罪─非法授信罪和商業會計法定罪。

 

之所以會這樣,這是因為我大台灣民主國的鬼法裡面,要求背信罪成立的條件之一,就是一定要有人受害,所以有經驗的人像許勝發就知道,雖然從自家銀行和租賃搬了50億,但一定要按照繳付本息,然後等到有風聲要調查,就趕快把錢還了就好。於是法官審理時,銀行出證明,它沒有受害,法官依法規因為沒有人受害,所以背信罪不成立。(你回頭去看自由時報的報導─黃百祿是不是一直強調,沒有讓公司受害)

 

類似的例子還有台塑集團曾爆發最高層級的收賄案─台塑總經理太空包收賄案。這個案子已經確認: 這位總經理真的收了某業者1.3億的回扣,可是最後全案行賄的、收賄的全部無罪。為什麼會這樣?

 

這是因為法官後來調查後發現,行賄的這家業者做的太空包號稱台灣太空包界的LV,所以品質是業者最好,然後得標也是最低價得標,換言之,雖然總經理收了人家1.3億,但台塑並沒有受害啊! 既然無人受害,自然總經理就沒有背信的問題。

 

https://tinyurl.com/y3a6nff8

 

看到這裡,你是不是覺得,說不出來,但我就總覺得什麼地方他媽的怪怪的?

 

不要懷疑,台灣的現行法令就是這樣的規定。台灣之前還發生過一個五歲女孩被強姦案,因為她年紀太小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所以她告訴法官她沒有抵抗,於是法官判強姦罪不成立。

 

如果我們再回到一開始的黃百祿─金享案,其實這個案子還有個發人深省的案外案。就這是這家金享標到了台水9點多億的工程,但根本沒辦法驗收,結果乾脆去行賄台水董事長讓他對本案放水(原來是放水專家的這個部份啊~)。結果改朝換代後,這個案子被挖出來了,見鬼的是,台水董事長被抓去關了,但行賄的卻無罪,這是因為在2011年前,公務員收賄是有罪的,但行賄是無罪的。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收賄案,收賄的有罪,行賄的無罪。

 

偉哉~鬼島!

 

前陣子我打開電腦,看到一則廣告寫著既然你都住在美國了 何不去做代購?”

看到這,我真想把這句話送給台灣的老闆們,既然你都住在台灣了,何不去掏空你的公司?”

 

你想看看,過去20年,台灣出了多少個台大法律系甚至就是法律系背景的總統、行政院長和立法委員,這種漏洞和鳥事也不是今天第一次發生,你不要說我是全台灣惟一一個發現這個漏洞的人,這些說的一口好嘴砲的大人們,偏偏就是視而不見。某個將泡沫化的政黨據說旗下還有一位當個金管會主委的立委,但台灣一再發生公司治理的鳥事,你也不會看到他提出什麼建議,或是抨擊執政者。

 

最近台灣一直對自己防疫績效引以為傲,也想藉此吸引更多的外資,所以我也幫台灣政府想了一個口號

 

Welcome to Taiwan~

       一個不必擔心Covid-19和掏空公司會被關的天堂!

       (A Heaven with Corona Virus and Business Guilty Free!)

 

6 則留言:

  1. 能當到法官、檢察官了,都是"法精",同一個被告同一個行為,可以判死,可以判無罪,判決書絕對寫的漂漂亮亮,言之成理

    檢察官法官都不會錯的,錯的是你們這些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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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台灣傳統美德,就是宗教放生。眼鏡蛇,外來種魚蝦,烏龜龜殼還要刻上信眾名字喔。
    雖然近年民智已開,然而司法系統依然保持這樣的傳統美德。
    鼓勵你犯罪,你要犯罪檢警抓犯人才有業績,法官判死判坐牢下次就沒業績了,法官放生犯人,才能造福司法系統。
    搜尋 樂高 功德無量製造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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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台灣最大的問題真的是只會選出這些圖利自己的民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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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再加一個: 吸毒殺人 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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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讓人想到前陣子的看到的笑話:

      Q: 如何用台灣法律証明數學中"負負得正"定律?

      A: 吸毒後殺人 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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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改革會有選票嗎? 還沒開始改就先得罪一大票有錢有媒體聲量的既得利益者了, 但其他人會因此力挺你嗎? 到時候還不是看黨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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