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7日 星期三

現行內線交易罪的漏洞

現行內線交易罪的漏洞

 

曾經有人問我,學習公司治理後是否看一家公司的角度會有所不同?
我想是吧,至少最近有個新聞,我猜就很少人像我這樣看這件事。

這個新聞就是復興航空的內線交易案。這個案子起訴了四名週邊人包括董事長的嬸嬸和三個旅行社的老闆,反而復興航空的高層都沒事,所以台灣的媒體就繞著老闆買跑車卻沒事,員工卻要默默受苦這類的主題,頂多提一下本案中另一個荒謬的配角前民航局長等。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04656

讓我來告訴你,這個新聞我看到最詭異的事是什麼? 是檢察官起訴書中說,四名被告中有三名自白犯罪,並繳出不法所得,所以依證交法請法官減刑或是處以緩刑。

我不知道你看到這則新聞的心得是什麼? 覺得溫馨還是感動? 我的心得是四個嫌疑人中有三個自動坦誠,這個比例未免也太高了吧? 事實上不只是復興這個案子,台灣多數內線交易在偵察時只要檢察官證據夠明確,多數嫌疑人都是自白坦誠非法的。你有沒有想過會有這麼高的自白比例背後真正的原因是什麼? 是這些人真的無心犯錯? 還是台灣人本來道德意識就很高? 抑或是…..台灣現行法律中有…漏洞?

現行針對內線交易罪的罰則主要在證交法第171條 (內容請自己看 或看上面的Youtube)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400001&FLNO=171
這個法條下面明確講了”犯第一項至第三項之罪,在偵查中自白,如有犯罪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其刑”

為什麼要讓坦誠的人減刑呢? 除了傳統的”坦白從寛 抗拒從嚴”的觀念,另一方面也是我前段影片講的,內線交易很難舉證,因此有鼓勵大家自白來減輕司法審理的時效。

好了,這一切聽起來都很合理,那又有什麼問題?
我請你想一個情況,如果有一個嫌疑人在檢察官偵訊時坦誠,所以得到了減刑的資格,結果他到法官面前卻翻供了,否認他有犯這個罪,那麼他到底還能不能得到減刑的資格呢?

你一定覺得莫名其妙,哪有人檢察官面前認罪,法官面前又翻供的? 當然這些人會有他的合理解釋: 在檢察官面前認罪是因為考量司法審理時間漫長,怕自己的時間和精力都耗在這裡,所以接受檢察官勸說認罪。

好,既然如此,那又為什麼要翻供呢? 嗯~因為回到家看到小孩,我不希望我的兒子認為爸爸是一個罪犯,所以決定要捍衛自己的清白。

嗯~ 不管如何,翻供就翻供吧,法律又沒說當事人不能翻供。所以接下來就是司法審議和判決。審判的結果只有二種: 有罪和無罪。如果法官判無罪,那當然什麼事都沒有。問題是如果判有罪,那到底這個人能不能被減刑呢?

如果你是一個頭腦正常的人一定覺得不可能,因為他翻供了就失去原來鼓勵的意義了嘛! 你會這麼想,除了證明你是個正常人,也代表你對鬼島台灣法律”精神”的了解不夠。你回頭看看上面的條文,講的是”在偵查中自白”,所以這個答案是Yes.依然可以減刑。

所以如果你內線交易被抓了該怎麼辦? 當然是先看看檢察官有什麼籌碼。如果看起來足以構成起訴,那你的律師就會告訴你先認罪,這樣就可以取得減刑的資格。有什麼要辨駁的,到法官面前再翻供就好,這正符合風險最低利潤最大的策略。以上也順便告訴了你為什麼台灣內線交易在偵察起間就一堆人認罪的主因。

覺得台灣法官多半是恐龍嗎? 覺得台灣司法可以用錢買嗎? 或許你該檢討的是那些成天上電視,但根本不去開會和修法的利委們

p.s 以下是在檢察官起訴復航內線交易案同一天,其中一位被告公司發出的聲明稿。我要說明的是,我並沒有暗示這位董事長有問題,這只是剛好佐證了我上面講的論述,接著你就等著看這位先生在法官面前會說什麼了

http://news.cnyes.com/news/id/3827340
“易飛網董事長周育蔚考量本件已與檢察官充分溝通不同之法律觀點,且基於訴訟經濟及節省司法資源之想法,避免將來須耗費大量時間精力於訴訟程序上,擬集中所有時間及精力全力投入易飛網公司之業務經營,以追求易飛網公司全體股東及旅客之最大權益,因此接受檢察官所闡釋之法律見解,向檢察官為自白,並繳交檢察官認定之金額”

p.s2 補上本篇Youtbue。對我來說,寫一篇文章要比作Youtube簡單多了. 雖然Youtube 的瀏覽人數少,不過我還是會持續下去. 請大家多多支持

7 則留言:

  1. 多謝RUS指導,許慶祥的案子看起來也是這樣

    "許慶祥在偵查期間原已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但今天結辯卻大翻供,主張自己無罪。"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9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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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同趙建銘的台開案一樣. 大家會注意是因為當事人的身份具有新聞性. 反過來想,還有很多"不具新聞性"的人在做一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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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版主你好,

      許慶祥被判兩年,且因先認罪後翻供,法官無從認定有悔意,因此未宣告緩刑(是否這樣操作也可能有反效果呢?)。反而從頭到尾堅持清白的兒子許雅鈞,結果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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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i David:

      胖達人內線案一共有二案. 一個有許雅鈞, 就是我文中講的Line事件. 本案如果沒記錯是四人均判無罪。另一案沒有許雅鈞的,是他們知悉胖達人董座要換人所以先賣股票。本案徐洵平夫婦認罪判緩刑,許慶祥在二審時"唸有悔意" 判一年10個月 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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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哈哈,我比較老派,我喜歡看文字勝於看視頻。因為文字可以自行掌握節奏,所以我就是只點文章不點youtube的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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