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8日 星期三

關於台灣財經現況的十個為什麼



1.      為什麼上市櫃公司股票交易要以千股()為單位,而不是個股?
 

2.      為什麼公司法要限制公司每年發放股利次數?


3.      為什麼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融券放空者必須強制回補?


4.      銀行都可以讓客戶選電子對帳單了,為什麼公司股東會相關資訊還必須寄實體郵件?


5.      為什麼個人所得稅只能從5/1開始申報不能提前申報?


6.      為什麼不能開放個人授權其他人查詢自己的信用資料?


7.      為什麼一家上市公司中權力最大的人不見得是董事長,而是總裁或是會長?


8.      為什麼勞動基金要在台股9600點時釋出770億元的委外代操?


9.      為什麼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只能查到地段區域不能查到每一戶?


10.  關廠工人拿不到薪水和退休金明明是勞動部失職,為什麼政府和立委可以強迫公營行庫拿抵押資產拍賣金額出來付給關廠工人? 既然如此,成天講公司治理的投保中心為什麼不代表公營行庫股東出來告政府以大股東身份欺凌小股東?

 

為什麼有這麼多為什麼? 看看為什麼台灣主導政策和批評政策的絕大多數都是60歲以上的人?”,這或許就告訴了你為什麼!

 

 

 

11 則留言:

  1. 看了公司法似乎沒有限制公司每年發放股利次數的條文。
    第6點已經可以授權了,我就授權給信用卡公司看我的信用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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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i duwa:

      這些資料主要在聯徵中心,關鍵是聯徵中心認為這是"他們"的財產,只有金融業者才能付錢向他們要. (嗯, 個人也可以申請自己的, 不過那個系統我請二位IT業主管裝了2小時也裝不起來, 可能是我們太笨了)
      為什麼要開放我授權非金融業的旁人去授權查我的信用? 我舉一例, 在美國你分24期買iPhone 7, 只要你信用夠好,是付第一期錢拿走手機,之後再分期給你帳單. 但台灣的作法是,你要預付24期的錢給電話公司,電話公司再24期從這筆錢扣, 看出來了嗎? 現行制度是有利電話公司不利消費者的...
      這是個好問題,我會再寫一篇專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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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hi duwa:

      忘了回第一個,公司法是去年才"放寛"公司可以配息二次. (不是無限制), 請你想想 一家公司要配息幾次是公司自己的事,為何要立法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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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認同Rus,公司要配息幾次是公司自己的事,立法管制或行政管制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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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關於8.我有不同的觀點
    就算不委外 一樣是基金會自營 而每年勞退收一千多億元提撥 按往常委外跟自營比例也尚屬合理。
    到是我的同業一直營造公務員操盤績效不佳,專業操作績效較佳,來推動勞退法人機關化。進而管理上兆的勞退資產及每年新增一千多億的新制勞退提撥。
    個人是不反對法人化啦,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但不要搞得跟香港強基金後 又來靠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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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i keynes LI:

      我同意你的說法,這些勞動基金並不見得操盤績效不佳, 數字不佳主因是他過去把主要部位配置在債券這類的固定收益. 在長期低利環境下,自然沒什麼太顯眼的數字。相對的,這些年因應民(政治)意(人物)的要求,開始把部位轉股,在不求出事的心態上,多數也是押在大型績優股,所以績效也差不多到哪去.
      不過本文提個情況,雖然我無法預測目前是不是高點,但只要你不是初入股市的新手,應該心理有底,在9700點左右釋出史上最大代操案(本案還未釋出,所以如果下週真的釋出,進場價可能是9900點), 這應該不是什麼"專業"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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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個人建議把國家基金都買巴菲特的波克夏,長期持有,績效一定比現在的績效好幾倍,也可避免官商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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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關於股市操盤的投報率,台灣人有過高的期待。前兩期的今週刊有做一基金專欄,列了十五檔長線優質基金 (將近20年的老基金)
    第一名只有10.1%的年化報酬率,第十五名是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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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i keynes LI:

      如果你作過政府這種委外代操就知道, 這可不是什麼"全權委託", 而是有一大堆限制條件,例如買的標的一定要資本額多少以上, 不可以虧損....這些條件加一加 可以買的標的沒剩幾家, 其實差不多就是大型權值股, 如果要這樣,不如直接買ETF 或政府自己操就好了.

      另一個沒回答的,這些退休基金的法人化,是為了擺脫政治力的介入. 這是理想,不過看看台灣很多獨立的財團法人, 往往成為當權者的私人金庫或退休安排,反而成為一大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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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Hi fi wu:

    美國上市櫃公司的配息,不管是常見的季配息或是少數的月配息,是董事會通過即可. 不必經過股東大會.
    香港常見的半年配息, 或少數的季配息, 是股東大會通過後再分為二次配. 並非每次都要股東大會通過.
    配股息次數多,除了有助於股東長期持有或賺取穩定收益外,另外要填權息也容易多. 這對股東是有利的
    另一個你該思考的是,台灣上市櫃公司大大小小的事都要股東會通過是否有意義?
    這是很好的問題, 可以參考我的公司品格2 中的"除權息為何要扣股價?" 或是我再寫專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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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Hi Rus,
    原來美國的情況是如此
    受教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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