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6日 星期五

證券交易所得稅應不應該開徵? 補洞篇

證券交易所得稅應不應該開徵? 補洞篇

這一次提出規劃課徵證所稅的, 是財政部賦稅署下的一個單位, 叫賦改會. 這個單位看起來是個三級單位, 但實際上召集人是行政院副院長, 財政部長、經濟部長、主計長都是其中成員, 再結合國內知名的學者, 如政大財稅系的曾巨威和陳聽安教授…, 相關組織和成員可以看這裡 ,  這個單位想當然爾是結合了執行面和學術界共客把脈, 為了台灣長期租稅發展和租稅公平提出規劃和建議. 但也正因為裡面有著一些財稅界的良心學者和堅持正義的老教授(陳聽安 78歲), 因此賦改會往往會提出一些”務實”到執政當局無法接納的意見. (請參見陳聽安─廢兩稅合一 縮小貧富差距 )

證所稅一再被提起, 除了傳統租稅強調有收得均應課稅外(特別是這種不勞而獲的資本利得, 更是傳統租稅學者的眼中釘), 更重要的是因為台灣對證所稅的免稅,  為富人們大開逃稅(或避稅)的後門.

傳統上, 最主要透過證所說免稅來規避的稅負, 是台灣稅負中最高的遺產稅和贈與稅, 這二者在今年之前, 最高稅率分別是50%和60%, 今年調整為10%, 並大幅調高免稅額.

規避的手法無非是成立一家投資子公司, 甚至是孫公司或孫孫公司, 再逐步把公司資產移到這些公司來, 最後這些資本額可能只有千萬或百萬的”投資公司”, 反而持有原有母公司主要的股權. 接下來只要讓小孩拿下這些公司的經營權即完成過戶. (也可能兒女先成立子公司 再移轉資產), 即使需要透過買賣也僅需課千分之3的證交稅, 和動輒數十趴的遺贈稅相去甚遠.

最有名的例子是新光集團的大老闆─吳火獅過世時, 名下居然財產一毛也沒有, 還負債數千萬. 由於兒女和下一代均拋棄繼承, 不但沒有遺產, 連負債都不用還了(我不知私下有沒有還). 接下來高雄大地主─陳田錨的父親陳啟清先生過世亦是如此. 台灣首富─國泰集團蔡萬霖先生過世後, 考量社會輿論意思付了1億元的遺產稅. 近年來惟一的例外, 是突發過世的溫世仁和幾年後過世的配偶, 預計遺產稅約60億.當然這也成為保險業或是財顧業對富人最好的警示教材了!

另一個常見規避的例子, 出現在上市櫃的大股東。一般而言, 公司配發股利,股東收到後, 要將這項收入併入所得總額, 依兩稅合一可以先扣扺掉公司原本付過的營所稅, 然後再依累進稅率計算稅額. 這對一般人有利, 但對大股東不全然有利。於是大家常在公司除權息前, 看到大股東以”租稅考量“為由大幅申報股份轉讓, 原本這些含權息的股票在除權息前賣出, 然後在除權息當日再買回, 一方面原本的股利所得變成了證券交易所得, 免稅, 則一方面還可以順便創造公司股價填權息的氣勢, 一箭雙鵰…倒楣的是誰? 國庫.

很多雜誌或名嘴總是喜歡以"有錢人本來就專業的租稅規劃, 根本課不到"或是"稽徵成本太高", 進而衍生出"租稅妨礙台灣國際競爭力"的論點. 坦白說, 如果當一個國家錢滿為患時, 除了要考慮公平正義的心理因素之外, 的確可以不必一定硬要把每筆稅都課到, 但是如果國家赤字連連時呢? 不是總要有人要付這筆錢嗎?

最近商週提出的國庫負債14兆的數字的確撼動了許多人, 原來我們的國家負債數字這麼驚人. 更驚人的是這些數字的形成不過是近20年的事, 這都要歸功於政治人物的濫開支票、不負責任的施政措施, 當然更少不了一大群在背後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跟著瞎起哄的選民. 開徵證所稅, 其實真正從一般百姓喜歡的買賣股票上課不了多少, 相反的, 政府可能要為股市下跌時, 百姓的財產交易損失賠上稅收, 但重要的意義在於, 政府可以因此補起一個漏洞, 一個很大的漏洞, 而這的大洞是專屬富人所有的.

事實上近年來政府施政(不管哪一黨)的一大問題就在於, 大家都過於擔心批評, 而不敢把實話說出來, 因此幕僚更不敢擬出相關配套辦法, 少了這些配套, 政府更無力去向百姓解釋新的政策可能對百姓造成的影響, 百姓無所適從, 就只好從電視上/網路上去聽一些從全球洗錢到鯨魚交配都知道的名嘴胡說八道.在實務上, 台灣其實可以仿效法日分離課稅的方式, 並提高免稅額讓一般百姓可以不受影響, 甚至仿美國依持股時間給予不同稅率, 進而鼓勵百姓長期持有, 而非短線交易。把更多的心力花在富人應付合理稅負之上, 我想只要把話說明白, 我相信百姓也絕非不可理喻。

最後,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 有些人大罵台灣政府欺騙他們這些在海外賺錢的, 說要課海外所得稅, 揚言不惜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要改拿大陸籍. 我真的為這些人覺得不齒. 我甚至很懷疑這些人難道過去從來沒有享用過台灣的健保、台灣的一切, 難道他們一點都不應該為此付出代價? 可笑的是財政部還要出面澄清, 如果家鄉對他們的意義只在於金錢上的計算, 如果我是財政部長, 我會簡單的告訴這些人….”要滾就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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