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9日 星期日

技窮到只剩下減稅

如果說扁政府第二任是被深綠綁架的可憐蟲, 那麼馬政府就是被商人綁架的笨蛋。

 

從扁政府時代, 我們就看到愈來愈多的商人有恃無恐的對政府嗆聲, 憑藉的是什麼? 是全球化經濟下, 資本的自由流動。是政治爭鬥下, 執政政府害怕產業外移, 造成失業率的提高....於是, 毛利只有5%的產業, 還在坐享著產業升級條例优惠, 一年賺上百億, 繳稅不到1億。一些年虧百億的公司, 沒有政府支援一定倒的公司, 居然還可以和最大債主嗆聲? 還有一些企業, 動輒提出數千億元的投資計劃, 結果自己公司根本沒出什麼錢, 只會要求政府協助融資, 如果企業成功了¸ 一切榮耀歸於業主本身, 失敗了, 把破洞堆給政府, 尤有甚者, 透過建廠和採購的過程中, 自己先撈了一票回扣, 中間還可以成為政府的座上賓, 對政府官員指頤使氣.

 

以上的事, 到了馬政府上任, 沒有得到任何的改變。馬為了扭轉扁政府時代過於重視政治經貿為輕的政策, 誓言以經濟發展為重心, 於是商人們得到了更大的激勵, "我們應該學習香港 所以應該把遺產贈與免稅 這樣資金才會回流"、"把所得稅率降低 刺激投資意願"、"刺激棒球和運動產業 所以相關投資應免稅"...我相信每隔一段時間, 大家都可以聽到這些論調甚囂塵上。坦白說, 我真的很佩服這些人睜眼說瞎話的能力。

 

如果以上的邏輯皆成真, 那應北歐應該是全世界經濟最沒落的地方、香港應該是全世界棒球甚至是體育活動最興盛的地區了。

 

現任的監察院長王建煊在擔任財政部長時曾講過一個故事, "有一個小孩向媽媽請求在後園蓋一個游泳池, 媽媽告訴他不可能. "為什麼? " 媽媽回答, "我們家的錢有限, 如果蓋了游泳池 我們家可能會破產". "那妳就錯了" 小孩機警的回答 "如果蓋了游泳池 我會每天去游泳 這樣我的身體會變的強健 以後就可以賺更多的錢 然後把債還清 這樣到時我們不就可以既有游泳池 又有強健的身體了嗎?"

 

看到以上的故事你先別笑, 我可以幫小孩再加上一個理由, "說不定中間房地產上漲了, 我們賣掉游泳池還可以賺一筆", 這是我們目前多數人買房子所信奉的真理.

 

回到故事的本身, 如果你是那個媽媽你會這麼作嗎? 我想如果沒有我後面加的房地產, 應該很多人是不會這麼作的, 但是很不幸地, 這正是台灣政府長期以來的作為

有興趣 可以看一下之前的二篇文章

  補充一下, 之後, 王建煊因為反對調降土地增值稅, 被迫下台

 

   最後, 請容我再以一點點的財經常識回應一下這些財經名嘴的論調

  • 1. 之前經濟學教科書常舉例, 課稅會改變人民對商品偏好的決策, 如對咖啡課稅, 人們會改喝茶.你不妨想想, 在台灣這件事會發生嗎? 上週五酒友會裡, Alex提到一個問題, 如果煙上漲到200元/包, 你們還會抽嗎? 答案是照抽. 但是如果是500/包, 我猜Alex 會戒煙. 事實上, 煙價已經從30/包上漲到60/包了, 為什麼抽煙的人照抽呢? 答案就在經濟學上所謂邊際效用之說(Margin Utility), 因為在60元、甚至200元對Alex 的邊際效用仍大於他的成本.


回到茶和咖啡的故事, 我後來去過瑞典, 才發現事情真是如此.因為稅率到了50%之後, 任何租稅的改變都會影響人民的決策. 以台灣目前的稅率來看, 你真的認為所得稅降1%, 老百姓會勇於去消費嗎? 我覺得這又是再一次財經學者們 眛於教科書而忽略台灣實際情況的証明

 

  • 2. 從投資的角度來看, 決定投資與否, 首先要考量的應該是報酬率而不是稅率, 當然, 稅率會影響到報酬率的多寡, 但是報酬率的高低重要性絕對會優於稅率的考量。這就和之前操盤時, 很多人能接受賺錢分35%給操盤人, 但是賠錢時, 很多人連基金管理費1.5%都不願付一樣.


     很多人不願意投資台灣, 是因為台灣投資環境不夠好, 而不是稅負太高,今天台灣政府就算把稅降到零, 如果台灣買股每買必賠, 我想一樣不會有人來投資的. 所以調降遺產贈與稅就可以刺激資金回流? 算了吧, 真正超級有錢的人, 就算稅率是80%, 他也有辦法避稅. 相對的¸ 他如果對台灣沒有信心, 就是稅率是10%, 他也不會繳的. 調降這些稅率, 其實不過就是幫你們這些自以為有錢, 但又無能力花錢的人省點稅罷了

 

  • 3. 談到棒球或是運動減稅, 那更是一個大笑話.台灣因為棒球二度輸給中國隊, 甚至在經典賽中第一個被淘汰而引起全國憤慨.結果體委會提出的意見是獎勵企業投資於運動相關活動可以抵稅. 為什麼就是沒有人去指責這些球員在比賽時的心態呢? 這就像一個小孩考試零分, 不去檢討自己, 反而去指責是因為父母親給的獎勵不夠? 今天台灣人民對棒球熱情不再, 不就是因為你們這些球團縱容黑道打假球的結果嗎? 結果我們還要拿納稅的人錢給你們鼓勵?


 

大環境欠佳, 事實上正是政府可以大力整頓的時機, 如同我之前提過的, 現階段政府應該要作的 是利用企業有求於政府的時機, 徹底調整政府和企業的關係. 政府的目的, 是為人民求福祉, 而不是為企業求福利, 當然更不會是讓企業綁架, 任其與取與求. 只可惜, 我們目前看到的馬政府官員, 花了太多的時間去討好民眾, 還是害怕招致批評, 卻沒有擘劃遠景¸任誹受謗的精神。

 

以下是一篇登於經濟日報社論的文章¸標題是"技窮到只剩下減稅", 在現今情況下, 減稅永遠會得到人民的掌聲, 但是對國家卻是無窮的影響, 特別是減稅容易加稅難, 這是我希望執政者, 應從國家格否作長遠思考, 而不是只會像地方民意代表般, 鼠目寸光般的短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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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窮到只剩下減稅!

 

【經濟日報╱社論】 2009.03.25 05:53 am

 

 

減稅一向被政府視為扶植產業發展的主要工具,半個月來更是火紅;發展運動產業靠減稅,發展文化創意產業靠減稅,鼓勵關鍵新興產業及強化加工出口經貿特區更靠減稅;好像只要祭出減稅,一切均能搞定。然而任誰都知,局部減稅造成稅負不公、國庫損失,若不用心營造整體發展環境,徒賴減稅能有多大作用?

 

體委會所提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草案,減稅措施琳瑯滿目,包括對重點運動產業五年免稅,投資運動產業股東投資抵減,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投資抵減,捐贈或出資贊助興建運動場館列舉扣除,運動產業消費支出及子女訓練費用列舉扣除額等,可謂集租稅減免的大成。獅子大開口,卻對運用減稅工具的成本效益所知不多,更見不到發展運動產業正本清源的深刻規劃。

 

文建會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對文化消費提供每人1.2萬元的列舉扣除額為主要訴求。然而採用列舉扣除額者僅為綜所稅申報戶的30%,且多屬高所得受惠者;以往列舉扣除項目已是稅制不公的主要原因,如今增列項目更是火上加油。何況在WTO架構下,租稅抵減對國外表演產業亦一體適用,本國產業是否真正獲益,不無疑問。

 

再以經貿特區為例,其功能在於強調「兩岸分工、運籌全球」,提高產品附加價值,進而使台灣成為全球供應鏈中的加值中心。然其所提供的投資誘因,除了強調放寬外勞聘僱比率至40%及與基本工資脫鉤外,就是主張大幅減稅;最初以五免兩減半為其訴求,最近又主張將區內營所稅率降至15%,並對研究發展與人才培訓支出加倍稅額扣抵,仍不脫經濟部一貫偏好租稅減免的老套。

 

其實,不論電子產業、生技產業、文化創意產業、運動產業等,成敗的關鍵,在於針對產業特質及比較利益,營造一個能夠自由創新發展的經營環境,業界基於求利動機,投入資金、培育人才,加強研發與技術進步,強化品牌與通路,創造商機與提升競爭力;只在面臨市場失靈,政府才做適時、適當的必要介入;而介入工具不必然仰賴租稅減免,直接補助與行政輔導更能有效著力。

 

減稅具有弔詭的雙面性:政府若未能營造賺錢的大環境,僅靠減稅必定效果不彰;一旦能夠賺錢,減稅就變成「錦上添花」。對具有發展潛力卻受資金限制的產業,直接補助反而更經濟實惠,也不至於扭曲稅制、敗壞財政。然而各部會偏愛減稅,除了減稅競爭的示範效果外,更在於直接補助會排擠到機關本身預算;至於減稅則成本由財政部承擔,效益卻由主管部會獨享,對主管機關是最廉價的政策工具,然就社會整體成本效益言,往往得不償失。

 

長久以來,功能別、產業別、區域別減稅並存的現象,不但疊床架屋、重複獎勵,破壞稅制健全,更已不合時宜。為了配合促產條例落日,建立普遍低稅負的投資環境,行政院已決定全面將營所稅率降至20%,並對少數具外部利益的功能別活動,如研究發展與人才培訓等提供投資抵減,納入「產業創新條例」中。如此,根本不應再有產業別及地區別的租稅減免獎勵。然文化創意、運動產業及營運特區之租稅優惠一旦得逞,反而大開倒車,也使得政府食言而肥。我們期盼行政院必須把持立場,應以「公平競爭為主、功能獎勵為輔」,取代以往「功能獎勵為主、產業獎勵為輔」的政策,並以健全稅制及直接補助取代租稅減免別獎勵。為此,各部會相關的稅式支出首應編入預算,以徹底杜絕賴減稅暗渡陳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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