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導讀─薪酬篇
農曆假期閒來無事就來導讀一下新書裡的一章─薪酬與績效評估.
為什麼要選這章出來講呢?
如果不意外,大概上班日後的2~4週左右,你就會看到台灣的財經媒體開始列出各種表格,討論台灣上市櫃董事的酬勞的驚人數字.(台灣前十大董事平均最高薪酬),有些深入一點的,還會列出”公司明明虧損 董事還坐領數百萬元薪酬的肥貓”。接下來不意外的,有些喜歡”喇豬屎”的立委豬公,還會拿出一些董事領億元薪酬,可是員工平均薪資只有數十萬元,大義凜然地質詢為何老闆吃肉,員工連湯都喝不起,仿佛自己就是弱勢的代言人…….台灣每年固定上演的”打肥貓季”正式登場.
然後呢? 媒體亂烘烘地吵了2週,基本上到了3月就再也沒人提這件事了,就好像大家大吵之後,事情就解決了,嗯~ 這就是台灣的日常。
這一篇就簡單解析台灣薪酬問題的所在.
有句話你可能聽過: 當你只付得起香蕉
當然只會請得到猴子!
薪酬這種事也是如此,對股東來說,一來希望能找到好的領導者,幫公司賺大錢,股東受惠同時,也不介意多分一點給經營者,例如我曾寫過張忠謀一年領了2.87億元的薪酬,台積電股東還很高興一樣,但從另一方面來說,股東更痛恨的是經營者公司搞的亂七八糟,卻依然能坐領高薪。
所以這也是公司薪酬的第一個問題: 你不能只看到經營者的”絕對數字”就認為他是肥貓,你同時也要看到他的績效.
但問題來了,這個績效要怎麼評估? 以台灣目前的做法就是公司盈餘的一定比例(約是0.3~3%)提撥作為董事酬勞. 可是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一家公司本來一年都賺10億,但因為董事長決策錯誤只賺了2億,難道董事依然能從這2億元中提撥一定比例做酬勞,這也正常嗎?
再說了,如果董事長做對決策,讓公司今年賺20億,董事也依規定領了高額報酬,股東也樂於付出,可是3年後發現,當年的高額獲利是建構犧牲公司長期利益所致(如大砍研發費用),那麼股東可以向董事已領的紅利進行追索嗎? (Claw back) (一場炫爛的煙火秀 宏碁傳奇)
又或是有些產業屬於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的(如DRAM, LCD PANEL….),結果碰上大賺那年,隔年董事領了高額酬勞,可是碰上景氣下滑公司大虧時,董事又不用賠。公司分配股利給股東時要先彌補前期累計虧損,可是董事領酬勞卻不用,這豈不是很不公平?
除了以上這些,台灣其實還有很多爭議:
例如一、比芝麻糊還有糊的董事酬勞揭露(揭露的還是董事酬勞平均數和級距),作為股東,為什麼不能知道公司付了多少薪水給這些經理人和董事?
二、台灣很多董事長等同美國的CEO 是有在上班的,所以其薪酬一部份是屬於薪水,另一部份才是依獲利分配的獎酬(這就是為什麼會有很多公司明明虧損,董事還可以領百萬酬勞的原因)。但見鬼的是,公司年報上卻用有二個模糊的字眼來說明這二項,一個叫報酬,另一個叫酬勞. 他媽的,最好你一看就知道哪一個是薪水,另一個是分紅? 明明可以用簡單文字寫的事,為什麼要複雜化?
三、台灣的董事長卻領員工分紅或獎勵(如限制型股票). 理論上,董事或董事長代表著公司擁有者是不能領員工分紅和獎勵的. 但台灣的老闆就是有辦法搞這種事,而且還是領最多的。例如我之前寫過宏碁發限制式股票,領最多的三個人就是陳俊聖、施振榮和黃少華. 陳俊聖是董事長,但也是專業經理人領還有點道理,施和黃是宏碁創辦人和大股東,當時就硬套一個專案負責人方式讓他們領股票. 如果以當初推出限制型股票目的是為了留住人才,這豈不是告訴大家,如果不發股票,連施振榮和黃少華都可能被挖角?
針對以上,台灣推出的解決之道,就是學美國搞由獨董主導的薪酬委員會,覺得只要是獨董主導的就有公信力。先不說台灣多數的獨董是既不獨又不懂,或者說雖不獨,倒是很懂自己是為何能當上董事,重點是台灣制度上並沒有一個很具公信力的薪酬方案(CD&A, Compensation Disclosure and Analysis).
什麼是CD&A? 簡單地說,獨董應該要先設立一個標準,這個標準清楚地讓公司股東和經營者都知道,我們想透過這個標準達到什麼目的? 在這個薪酬中有多少比例屬於薪水? 多少比例是績效獎酬? (職位愈高的人,應該激勵獎金的比重要愈高),這個達到獎勵的標準是什麼? 如果達不到的處罰是什麼?....等
當公司有一套完整標準,並經過董事會審核及股東同意,接下來就按規則走,清楚透明自然就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猜測和爭議。
不過,如果我寫的多數論點一樣, 就是狗吠火車. 反正所有台灣的官員和董事都心知肚明,你們這些媒體或股民罵歸罵,反正罵個三天有新的事件出來,舊的就被蓋過去了,從頭到尾就是作秀賣雜誌罷了,絕對不會真的有人想從制度面上徹底解決問題的,理論要講得大義凜然,但執行要愈模糊愈好,這就是台灣!
以上是這章的簡介,如果你想知道更多資訊,歡迎閱讀我的新書!
再次聲明 這本書是教科書,內容不可能像blog版這麼直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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