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4日 星期三

2010年美國行心得

這一次美國行, 在美國停留了約二週的時間, 一半的時間在LA, 另一半的時間在Dallas. 和半年前看似冷清的美國景氣不同, 這一次很明顯可以感受到美國經濟在復甦. 我們分別在LA和Dallas 去了二家中上等級的餐廳, 居然都是客滿的, 連我的美國朋友都很驚訝, 因為他在每天的報紙看到的新聞, 都是說加州的經濟仍然在苦苦掙扎, 公務人員被迫休假, 公立學校要裁員或提高學費..等.

美國景氣的情況, 其實不必一定要到實地堪察才能知道, 看看股票市場和各地不斷傳來的財報好消息, 也不難猜測. 雖然, 我個人認為現實面還是有其吊詭之處, 不過這件事仍有待時間來驗証.

這一次美國行讓我感受最深的, 其實並不是整體經濟景氣, 而是美國的地方財政.

在更進一步說明前, 先來了解一下美國稅收制度. 簡單的說, 美國稅收分為三級:

一.  聯邦政府: 主要稅收: 所得稅

二.  州政府: 州所得稅(部份州不收) 和 銷售稅(VAT)

三.  地方郡政府: 財產稅(Property tax, 就是台灣的房屋稅和地價稅), 當然有部份的城市, 如紐約市, 也收市所得稅

如同大家知道的, 美國的聯邦政府挾著美元是世界清算貨幣, 大開印鈔機,因此美國政府有著天文數字的外債. 至於州政府, 多數州政府都有平衡財政赤字的法律規定, 但由於人民一方面愛政府建設, 另一方面又不能接受政府加稅, 因此, 和台灣相似, 債務數字在近年節節高升, 州政府雖然不能印鈔票, 但是可以發行地方債券, 也因此多數的州政府也揹負著高額的負債. 近年來因為加州事件影響, 很多州政府, 由於不敢提高所得稅, 於是採取了折衷的辦法, 以提高消費稅的方式, 讓消費愈高的人, 多負擔一些, 所以如華盛頓州和LA市消費稅到了9.5%.

不過, 本文的重點我想提的是郡(County), 也就差不多等於台灣的縣市. 在美國絕大多數的郡, 是根本不可能舉債的, 因此, 每年量出為入都是地方政府和議會一件重要的事, 因此, 如果你連上該郡的網站, 多數都會清楚告訴你本郡的財產稅是多少? 而且一般這樣的稅率都是以區間告知, 如1.3~1.8%, 在每年預算書出來後, 依明年支出, 郡政府反推算和公告出來明年的財產稅稅率.

為什麼這件事引起我的注意? 因為這次在LA, 我租了八天的車, 因此有機會到處去逛逛. 也因而, 你會很明顯發現這個地方和哪個地方有什麼不同. 在金融風暴後的加州, 由於州政府自顧不暇, 所以各地郡政府的財政能力, 很明顯會讓你看出來區域之間的不同. 事實上, 如果你有美國朋友或是你對美國有一點認識, 你應該聽過美國一個城市中, 好壞區差別很多, 理由很簡單, 在美國好區, 稅收高, 因此地方政府有能力雇用更多的警察(治安更好), 投資更多在教育和公共設施, 進而帶動房價再上揚, 政府又收到更多的稅. 形成一種良形循環. 而本區的居民也因為可以明確感受到付出稅收的影響, 因此, 雖然心不甘情不願, 但是還能乖乖繳稅.

相對的, 壞的區, 房價低, 政府稅收少, 因此多半無法建設和投資, 到處看到的多是破破舊舊的.

美國最有名的例子是紐約市旁邊的長島(Long Island), 這是一個以超高財產稅聞名的地方, 但也因為高投資於學校, 因此吸引了很多人為了子女的教育, 寧可賣掉紐約市的房子, 搬到這個地區來.

看起來, 美國的確是一個把市場經濟發展到徹底的地方不是嗎?

回頭來看台灣, 財產稅區分為地價稅和房屋稅二項, 前者稅率從1%~5.5%, 後者從1.2~3%, 看起來比美國還高, 可是我們的課稅基準是以”評定價值”而不是”市價”, 事實上, 美國也是以當地政府的”評定價值”來做為課稅基準, 只是美國政府的評定價值十分接近市價, 相對的, 台灣的地方政府由於都是以”愛民如子”的心態, 這些評定價值, 很多都是十幾年沒有變過(理論上是三年調整一次, 不過幅度都很低). 地方政府收入長期不變, 但是支出卻不斷增加, 那麼地方的預算不足的部份呢? 在台灣, 這個答案很簡單, 中央要負責啊.於是現行地方的警察和教育改由中央支出, 結果還是不夠, 所以每年中央還補助各縣市數十億不等的經費.

也因為台灣採取齊頭式的平等, (反正每的區域課到的稅也不可能滿足當地的基本開支), 所以縣長就有了很大的權力, 因為他有權去分配中央給的錢要拿去建設哪個地方. ….所以你常會聽到, 在X縣長任內, 大力開發XX鎮 或XX鄉都是在X市長任內有很多的建設.(當然, 這往往也和縣長家族在何處土地比較多有關).

縣長下面的鄉鎮市長呢? 基本上, 增加稅收也不是他的事, 因為他也不想得罪百姓, 所以他最重要的工作, 就是去迎合縣長, 好幫他的區域爭取到更多的經費(補助), 那更下層的村長呢? 那更不可能是他的事, 他的角色, 當然是迎合鄉鎮長, 好讓這個村又能拿到多一點的補助. 只有最底層老百姓,  繳稅變成一種不得不的義務, 我付的錢也看不出來和我這個地方有什麼關係. 在台灣, 你住在一坪80萬的房子, 除了你的社區(大樓)可能高級一點, 你走出去大馬路, 可能和同一個城市一坪20萬的也沒什麼兩樣. 這就樣, 配合台灣的”民主制度”, 台灣的地方財政成為一個沒有人負責的笑話。

前一陣子台北市說要針對豪宅課豪宅稅, 目地要打壓過高的房價, 結果消息傳出後, 可能要被課豪宅稅的屋主紛紛叫好, 引起了電視了的一陣討論, 怕這個新稅可能反而被作為烘抬房價的工具.

我覺得台灣很多政府官員真的很可笑. 課豪宅稅的目的其實只有一個, 那就是彌補政府稅收的不足, 因為台北市政府看到房價高漲, 結果卻受限於土地和房屋的評定價值, 無法增加稅收, 於是想出了豪宅稅這個東西. 從租稅的角度來看, 課稅的最高精神就是“又要鵝毛拔的多 又要鵝不叫”, 如今被拔毛的鵝不但不叫, 還高聲叫好, 這就是一個絕佳的好稅, 又何必硬要加上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呢?

在台灣, 或許是名嘴愛凡事評批風格, 官員總是害怕被批判, 也總是覺得百姓都是愚昧無知, 容易被煽動, 也愈不敢把真話告訴百姓. 最後的結果是, 大家打混戰, 灰色空間愈大, 能從中上下其手的人愈多.

台灣各地發展不一, 中南部以農業為主, 而農地不課稅, 造就了不少縣市以此作為稅收不足的理由.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想, 這麼多年以來, 也沒看到幾個縣市想過要如何去增加稅收, 為了選舉, 中央也就緃容這些縣市繼續裝傻, 尤有甚者, 隨著兩黨競爭的激烈, 總統成了縣長, 有權把資源分配給對自己有利的縣市. 台灣從總統到村長, 都在想著分配資源, 而不是想辦法把餅作大.

對於台灣未來的地方財政, 個人有幾點建議:

  1. 捨棄固定式財產稅率, 由地方自行決定稅率, 並同意地方課征特產稅(如之前汐止的鎮長稅)或是針對重大地方建設, 如捷運, 開征特別捐. 要求地方政府對自己的支票負責任.

  2. 對應於以上, 除五都外, 中央對地方縣市補助改採取相對補助法, 也就是如果這個縣市預算100億, 但只能課到30億的稅, 中央只提供相對100%, 或50%的補助, 而不是目前的依人口數補助.


再舉我這次去的哪一個城市, Dallas, 來說. 德州本身的sales tax 是6.5%, 但由於Dallas要建捷運和一個體育場, 因此Dallas額外再加了1.75%, 讓你在Dallas地區的消費稅成了8.25%, 裡面明確講出了, 這其中的1.25%是為了建捷運, 0.5%是為了建體育場. 我認為這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 讓百姓了解, 政府資源有限, 你希望有更多的公共的建設, 那麼這個城市的居民你要相對的先付出.

反觀今天的台灣, 各地的政府每年都提出了一堆的計劃, 台北有了捷運, 高雄也要有捷運, 接下來, 台中 桃園也要建捷運, 台南也提了計劃, 更不要講之前各地都要設大學和科學園區, 或是機場. 計劃很多, 但是地方卻無力負擔, 要求的只是要中央補助, 對當地居民而言, 反正又沒有要多出錢, 當然建設愈多愈好. 我真的想知道, 如果從今天起, 重大公共建設, 都要求所在縣市居民要提高稅收來負擔, 台北花博, 高雄, 台中, 桃園捷運, 嘉義故宮南院, 高鐵增設三個站, 以上方案有幾個會成案?

當今天我們的社會嘲弄著年青人是無法獨立的啃老族時, 殊不知台灣地方政府才是最大的啃老族. 請不要再”愛民如子”了, 把這些傢伙趕出家門吧, 他們是該學習負責任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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