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 星期二

那個荒謬的年代 中

 

那個荒謬的年代

 

文接上回. 政策指示金融整併+官股大拍賣讓不少資本家看到了百年難得的壯大機會,於是紛紛入局. 中信辜家在失利一次後,盯上了主事者也想為自己打算,把金控民營化的兆豐金控.

 

你不妨想一下,如果一家金控想要併另一家金控,你會需要什麼?

 

答案是二個, 一個是主管機關的許可,因為在台灣金融是特許行業,那怕二邊股東都說好,但主管機關不同意,那就是不行.

 

第二個是錢. 你一定要買下對方相當程度股份,或者至少承諾要用一定價格收購對方大股東手中股份才有可能成交. 但問題是那是個戰國時代,很多資本家都在找/開價談合併,消息一走漏出去,輕則有人進來插花(股票術語叫乘轎”, 也就是知道股票會漲,先買進後再等別人抬轎), 你需要花更多的錢去收購. 重一點,有人出來和你競價,甚至拼過你,那就得不償失了.

 

所以很多人在購併前,都會想辦法先偷偷建一些部位,反正最壞的情況,有人出來競爭的話,至少自己也可以乘轎,賣股獲利出場. 這種事現在很少人這麼做了,因為這麼做會有內線交易的爭議. 但別忘了,台灣雖然有內線交易這條罪已經有30多年甚至40年了, 但在趙建銘案前,這條罪是用來搞笑的. 沒人會當回事, 所以當時自然沒有人會覺得這叫內線交易.

 

於是中信銀就在香港成立了一個基金,然後這基金的錢去買進一家外資的另一個基金,並指示這個基金必須把大部份的錢都進台灣買兆豐金控.

 

為什麼一個"客戶"可以要求一家知名外資旗下基金把主要資金都拿來買兆豐金的股票? 你不能理解,只有一個原因─因為貧窮限制了你的想像力.

 

公司的品格如何掏空一家公司裡我就提過了. 很多上市公司會以購入海外基金的名義把錢匯到海外(或錢本來就在海外),只要你夠有錢,那些Goldman Sachs, Morgan Stanley xxxxx 都會十分樂意幫你量身打造一檔基金. 然後這些錢就成了外資,再進來台灣拉抬自家公司股價,並塑造成外資看好公司前景,大量買進的假象.

 

中信銀這麼做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台灣規定持有一家上市公司5%, 10%, 15%...(依此類推)股份都必須公告. 用中信銀或旗下公司去買,不但搞得市場人盡皆知, 更重要的是還要公告, 這和寫信告訴對手我5天後要打你豈沒什麼二樣? 而透過外資,這些股份就掛在外資基金下了,反正屆時中信金要的只是購併兆豐時的投票權,他很容易可以透過代理人達到同樣的目的.

 

既然如此,問題又來到了第一個要件: 主管機關許可.

主管機關怎麼決定要不要同意? 檯面上的理由是,誰的股權多政府就支持誰. 那麼檯面下的理由呢? 當然是老闆覺得誰給的錢多就支持誰. (精確地說,應該是老闆娘),所以答案又回到了錢. 而且不是一些錢,而是很多很多的錢.

 

我想你應該可以理解,對辜家或中信金來說,付很多很多的錢這並不是個問題, 但如何合法合理地付這筆錢,或者避開合法合理這條路,創造出一筆不在帳目上的很多很多錢來付,那就是個大問題.

 

於是一個紙上公司─紅火就被創造出來了. 這是一家不屬於中信金底下的私人公司. 或者說,在香港數以百萬計沒沒無名的公司其中之一.

 

那麼要怎麼讓紅火這家公司變得有錢呢?

前面不是提過,中信銀香港成立了一個基金,這個基金又去投資了一個外資基金,並讓這個外資基金主要持有兆豐金的股票? 而這個動作主要是為了中信金要從公開市場正式買入兆豐金後作為暗椿.

 

簡單地說,當中信金開始大量買進兆豐金股票,只要沒有大意外,兆豐金的股票一定會漲,而這個外資基金也會跟著大賺. 所以只要在大賺之前,把香港中信銀持有的基金股份賣給紅火就行了.

 

於是辜董事長在未經董事會通過下,指示香港中信銀把這筆外資基金持股賣給紅火. 然後過一陣子,等兆豐金股價上漲,紅火再向外資基金要求贖回,再把贖回的錢償還給中信銀香港. 就這樣空手套白狼,紅火不用出什麼錢,就留住了交易的最大利潤了. 這些利潤是多少呢? 不多,也就是新台幣10億左右而已啦. (別忘了這是2005-2006, 也就是17年前的10)

 

有了10億元,紅火這家小公司,當然就可以拿這些錢去支應一些必要又不能曝光的開支了. 根據維基百科,紅火一共付了1000萬美金(約當時台幣3.3億元)給老闆娘

 

這裡還有一些當年相關金融交易的行情表”.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A%8C%E6%AC%A1%E9%87%91%E6%94%B9%E6%A1%88

 

17年後你再來看當年的人事物,送錢的沒有一個有罪的,而且誠如他們當年的預期,如今的規模都是當年的好幾倍. 至於收錢的,因為很神奇的健康因素,一樣住在豪宅裡.

 

台灣迄今有624年出身台大法律系的總統. 每位總統就任,司法改革都喊的震天響. 但如果你把耳朵閉起來,只用眼睛看,你就知道台灣的司法和政治有多荒謬.

 

歷史真的是一面明鏡啊!

 

4 則留言:

  1. 唉,記得當時在其中一家民營金融機構公司上班,大老闆就是交代每天買,一直買,而我們私底下也知道老闆已經送好錢,打點好了。另一家大樹公司,則是早在市場傳聞之前,工商經濟都還沒消息出來前,大老闆就已經鎖定當時獲利最好的銀行(雖然那家銀行很不願意),跟上頭談妥了,而直接叫四大會計事務所在實地查核。其實當時的氣氛,就是有錢大家一起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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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跟趙少康的手法一樣... 果然都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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