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7日 星期日

再談內線交易


再談內線交易



本來這篇想寫從咖啡廳的成本談Starbucks的成功之道,才寫了一點就收到友人寄來近期談內線交易的研討會內容,一如過往的任性 ,馬上轉向談內線交易。


內線交易是我在公1和公2都談過的話題!


你覺得台灣的內線交易嚴重嗎? 如果你的答案是Yes. 那請你猜看看,台灣有內線交易罪這40年來,到底有多少人因為內線交易罪被抓去關? “

答案是這40年來,因為內線交易被起訴的很多,但60~70%最終都是判無罪,剩下判有罪的,90%以上的判決都是法官唸當事人有悔意,令其繳出不法所得後判緩刑

(以上是公司的品格裡大概的內容)



很多人認為台內線交易之所以猖獗,一定是因為罪定的太輕了,事實上剛好相反,台灣是世界上少數對內線交易定重罪的國家


既然罪訂的那麼重,那為什麼這麼多人有恃無恐呢? 答案很簡單,因為內線交易最大的特色就是很難舉証,可是從法官的邏輯來說,要判愈重的罪證據就要愈明確,在這二相矛盾下就出現了你今天看到的結果─台灣的內線交易罪訂得很重,可是法官判不下去,結果不是無罪就是緩刑,而也因為結果不是無罪就是緩刑,所以大家也就有恃無恐


 如果罪訂的很重,但根本沒有嚇阻效果,那訂這麼重有什麼用? 那還不如把罪訂輕一點讓法官很容易判,我想你可以理解,對大老闆來說(內線交易不是什麼小咖就可以犯的罪),你實實在在關他1年絕對比什麼罰3億元更有嚇阻作用!

(以上大概就是公司的品格2裡的內容)




撇開內線交易罪法條先不談,近年來台灣其實辦了不少內線交易的研討會,而且很有趣的,辦這種研討會的與談人大都是法律背景出身的,所以裡面全部都在講法條的合理性。基本上台灣的法律條文已經夠讓一般人望之卻步了,經過這些法律人再論述後,你會發現你本來還以為自己知道內線交易的,結果聽完之後反而更模糊了。甚至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做錯了什麼才會坐在這裡。(我每次參加台灣的公司治理研討會感覺就是這樣)


為什麼台灣這些年這麼熱衷討論內線交易?


其實並不是因為這些年台灣法界突然發現資本市場公平有多重要,原因很簡單,還記得前面問的有內線交易罪40年來,到底有多少人因為內線交易罪被關的嗎?”


答案是4個人3個案子,而最後一個被關的恰恰是創投業的大老─柯文昌,而且他也是台灣有史以來內線交易判最重的一個─9年,而這些年來一直有人想要救他,不停地提特別上訴。所以你如果去看這些法律研討會,大半也都著重在柯文昌案的爭議點─要怎麼定義消息明確” (證交法157條之1)


柯文昌到底有沒有罪? 過去以來都是法律人在討論這件事,以下我想從一個商業人或是無知鄉民的角度來談這件事。


柯文昌案(綠點)之所以有爭議,因為它就像闖黃燈。你知道闖黃燈的車子有很大的機率是當紅燈時車子還有一部份還在線內,那這樣算是闖黃燈還是紅燈?


這種爭議如果交給法律人,他會告訴你會有爭議是因為法律定義不夠明確的緣故,所以我們應該把法律訂的更清楚,例如紅燈時車身過半算黃燈,不過半算闖紅燈。


這種定義起來好像變清楚了,但執行起來其實是問題更大,因為車子是快速通過的,是否過半經常是零點幾秒的差別,結果你會發現除了要花很多錢去設照相機外,往往不但沒有解決問題反而讓爭議更多了。


那這種事商業的人會怎麼解決呢? 答案很簡單,就看當下情況就好: 如果這個地方的人開車都很快,喜歡搶黃燈,那怕紅燈時你車子的後保險槓還在線內,我都算你闖紅燈; 反過來,這個地方的人開車慢到靠爸,經常交通阻塞,不要說闖黃燈了,就算你闖紅燈只要不要撞到人我都放你過去。


柯文昌的案子也是如此…..

如果你對台灣內線交易的認知是像證交所或金管會告訴你的,一點都不嚴重,甚至根本很少發生,那柯文昌就是無罪嘛。


反過來,如果你的認知是像ptt-stock版那些無知的鄉民一樣,只要有重大消息或合併案出來,就有人把K線圖PO出來告訴你消息發佈前價量出現了什麼變化,然後下面一堆鄉民高喊鬼島不意外,那柯文昌就是有罪嘛!

所以如果我是立法者 我會做的絕對不是把現有法條更明確化 而是相反把法條模糊化 也就是讓法官解釋和判決的空間愈大。簡單地說 大老闆在做有爭議的交易時 你會有很可能判有罪 也有很大可能判無罪 就看你要不要賭

這就像你在金門的海邊設一個告示 "本區是雷區"  你猜會發生什麼事?
會有一堆人站在線旁 甚至有些人故意站到線內去拍照
可是如果你把線拿掉 只留下"本區是雷區" 你猜會怎樣?
我相信這個牌子前50公尺都不敢有人靠近


或許你會想 要是這樣 人家怎麼知道我該不該做這筆交易? 拜託對一家公司老闆來說,制度的設計本來就不是要你靠買賣自家公司股票發財的
法令愈寛鬆 解釋空間愈大 反而愈讓人不敢亂踩黃線



最後還是講2個在本blog差不多說到爛的事:


1.      法律的意義有二個,一個叫處罰,另一個叫威嚇。 對我來說,柯文昌案的意義不在於到底該罰他多重(柯文昌是確定闖了黃燈,爭議只是他到底有沒有闖紅燈),重點應該是下一次再有一個經理人報告老闆預知有個合併案時,老闆的反應是直接踹他一腳說,! 你是想害我和柯文昌一樣嗎?”,還是任由台灣各大法律顧問說的,放心啦! 台灣內線交易定罪率低到靠爸,柯文昌只是衰小還是得罪了誰!”(當年趙建銘的律師就是這樣告訴他的─台灣從來沒有人因為內線交易被抓去關的,而有趣的是趙的內線交易案迄今超過十年了,依然還沒定讞)


如果有一天獲知重大訊息,台灣老闆當下的反應普遍是前者,那台灣的內線交易規定就對了! 要是老闆的反應是後者,認為柯文昌只是特例,我們只要避過就沒事,那法令就 是錯的!


2.      台灣長期以來都是法律人在執政,不只是總統和司法院長、法務部長而已,是連行政院長、立法院長,甚至執政黨主席和一堆部長和立委都是,而且不是民進黨這樣,國民黨執政時期也差不多如此。照道理這種環境下,台灣應該走向更法治的社會,法律條文更完備,但根本不是這麼回事。答案很簡單,因為法律人的頭腦真的有問題,他們喜歡在一個框框裡不停地思索著各種邏輯,卻不願跳出框框。他們很有熱情、喜歡談理想,總覺得只要制定一個完整的法律,這個世界就自然有條不紊地運轉,可是在現實的世界裡這種事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很遺憾的,下一任的執政黨看來也差不多是這樣,因為台灣文組裡要找到一個比法律系更差的,毫無疑問就是外交系了。(我還真了不起,一次得罪二個系的人)


~ 真希望台灣能有一個商學背景出身的總統! 好笑的是,法律系的人自己爛就算了,還喜歡操弄仇商情節,好像台灣從商的都必然是奸商一樣(奇怪,明明在討論內線交易怎麼結論變政治)










5 則留言:

  1. 法律人頭腦有問題
    幹 這具超中肯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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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仇商不正是儒家文化輕視商人傳統的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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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金門海邊的舉例真是太有趣了,另外這些政治法律人並不仇商,收的可是金銀滿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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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顧立雄啊 自許正義使者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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