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4日 星期五

必也正名乎?



必也正名乎?

 

很久以前曾有一個朋友給我一張新的名片,上面的頭銜是協理

~升官還惦惦吃三碗公哦

媽啦,我在公司職位一直是經理,公司說這樣出來談事情人家會比較尊重你,所以每個人名片上都升了一級,但薪水是一樣的

 

他這麼一說我才發現到,我的名片本裡處處都是協理、副總,甚至有時一個看起來剛畢業的小伙子,名片上印的頭銜卻是經理,我還以為這年頭大家都是一日千里、年輕有為。

 

同樣的,我也見過一家大公司旗下有五位總經理的,搞了半天原來每個部門的頭頭就是總經理,那麼總管總經理的人呢? 叫執行長(CEO),甚至有些公司在執行長和總經理之間還有營運長(COO)。好,先不管這個,那執行長上面呢? 應該就是董事長吧? 答案是但也不一定是。有些公司最頂的位置的確就是董事長(至少公司組織圖上是如此),但如果你真的就這麼相信那可能就錯了,因為有些公司董事長上面還有一個位子叫總裁,甚至日系一點的公司叫會長。結果搞了半天,你以為一家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是權力最大的人可以決定一切,可是到頭來真的拍板定案的可能是根本不在公司組織圖上的人。

 

會這這樣搞,對老闆而言很簡單,取一個法律上沒有提到的頭銜,除了可以讓自己處於公司法中規範不夠明確造成的灰色地帶,進而閃避一些責任外(請自行google”影子董事或參見公司的品格中教案誰才是真正的老大”),的確總裁這個頭銜聽起來也比較爽,你沒看到國民黨最高的叫總理、第二大的叫總裁,總裁下面才是主席。央行最大的也叫總裁。

 

叫總裁也意味著這位老闆旗下有多家公司,就像秦始皇功高三皇德蓋五帝一樣,叫總裁才能凸出當事人的身份地位,所以台灣鄉土劇經常只管一家公司還是一個診所的老闆都叫總裁。(! 張忠謀的頭銜好像只有台積電董事長)

 

而對於中高層幹部來說,冠上名不符實的頭銜,除了上述的大家都相信官愈大權力必然愈大外,對公司而言,頭銜是虛的,錢是實的,不能給你更多錢,表面上升升官是無所謂的。而對當事人來說,反正拿不到實際的錢,至少有個響亮的頭銜拿出去炫耀或是未來跳槽時可能有點用還不錯。反正大家都滿意,於是就形成了台灣公司常見文化,大家都在自己的職稱上灌點花頭。 不過誠如過去有句話說,第一個用花形容女人的是天才,第二個是庸才,後面用花形容的都是蠢才一樣,當大家都這麼做的,這種事變得不但沒什麼用反而是浮誇。

 

類似的情況其實在台灣隨處可見,早年的信用卡只有普卡和金卡,後來有銀行為了吸引客戶,就給特定客戶升級為金卡,大家都想要金卡,於是銀行到處作公關的結果就是金卡變得沒價值,所以就有銀行開始給客戶高一級的白金卡(Platinum),然後又是跟風,結果卡片又被升級為御璽卡(Signature)。更有趣的是,而且因為銀行並沒有足夠的收入來支撐這些卡的優惠,結果就是不停地砍卡片優惠,到頭來你拿的雖然是御璽卡但看看內容,其實優惠比十幾二十年前的金卡還不如。

 

這就是台灣,我們喜歡透過大量製造來讓東西貶值。可是這種貶值的結果除了徒有其名而無其實的表面外,更多時候是價值的混亂。就如同台灣滿街的大學生一樣,因為大學生曾經很珍貴,所以我們就透過廣設大學和允許技術學院升格方式來增加供給。但當供給超過需求的結果就學歷貶值,更慘的是當近年來少子化讓大學招生困難,於是很多國立大學大幅增加以在職碩士專班”EMBA”向在職者招生,這本來沒什麼錯,錯在於在以客為尊的教育理念下,很多這些名校畢業生除了可以繳錢拿一個國立大學碩士學歷外,本身真正的素質不見得能趕上一般碩士生,結果造就了更一個問題學歷的混淆。你根本搞不清楚一個履歷表上寫著X大碩士,到底他還是不是你印象中的優秀人才。

 

孔子說: 必也正名乎, 名不正而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

 

到底應不應該對公司裡的職稱作出規範? 雖然我認為政府應該鼓勵企業商會訂出一個參考規範,不過我想多數人都會覺得沒有必要,事實上也規範不了,因為這是公司自己的事。只是如果台灣企業文化不改,一味朝向愈來愈浮誇,我想以後看到名片上的頭銜,我可能不只要打8折而是要打5折了。

 

對了, 順便一提,美國公司的總裁(President) 其實和台灣的總裁不太一樣。台灣總裁幾乎就是一家公司擁有最後決定權的人,但美國總裁多數指的只是一家大公司部門的主管(如果該公司沒有CEO General Manager, president 可能就是總經理)。想而可見,如果有家台灣總裁拿出印有President的名片,除非那個美國人很懂台灣,否則他可能和我一樣對眼前總裁的權力先打個8折。

 

 

1 則留言:

  1. VP在一間外商可能有20個......但VP薪水真的有本土副總的水準..兩三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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