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耶? 死耶?
你或許已經從前面的紀念文知道我父親過世的消息. 請放心, 這篇並不是另一個紀念文. 而是我想從我從父親人生的最後階段, 乃至告別式所遇到的一些問題提出看法. 或許是我們傳統的忌諱和保守, 這些問題其實一直都存在, 而且我們很有可能在我們人生的最後階段都會碰到, 但卻很少被提出來討論。
我的父親最初是因為蝦子卡住支氣管造成血氧下降而住院. 入院時我們並不知道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只看到他嘴唇發黑, 而血氧降到40 (一般85以下機器就會叫), 當時從健保卡中得知父親已預立放棄急救聲明, 再加上父親年事已高, 於是我媽媽簽署了放棄急救同意書. 只是不久後, 一位親戚趕到, 他認為二個兒子人都在國外, 還是要插管, 再另加上另一位醫師從X光片看到支氣管似乎有異物, 用管子通了一下, 於是我父親血氧開始上升, 接著被插入呼吸管後送進加護病房.
我的父親最終在加護病房住了二週, 在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住了二週多, 在普通病房二週多,一共是50天, 其中有一半的時間是插管的. 我沒有被插管過, 不過不管是從有這樣經驗的人描述, 或是我父親的反應, 都不難理解這是個非常痛苦的過程, 特別是怕病人無意識的自己拔管, 病人的雙手都要被綁著, 就像個活死人. 當然, 當時的我們因為期待父親能康復, 覺得這只是個短暫的醫療過程。只是從事後諸葛來看, 這個過程卻是讓父親是白白地多受了苦。
這是我想提的第一個問題: 誰來捍衛病人的臨終權利?
目前健保卡中有本人可以在意識清醒時先行註記關鍵時刻要不要急救的聲明. 可是你仔細想想, 健保卡的選項只有Yes/ No. 如果是我, 我想的一定是, 如果醫生認為急救有效, 那就救. 如果救了可能性不大, 或是救起來可能變成植物人,
那就不要救. 如果我原本有可能康復, 但只因我簽了放棄急救, 我就被放棄了怎麼辦? 事實上, 以上文字說的簡單, 真實情況還有千百種可能. 要怎麼用更細的分類讓簽署人心安? 這是個大問題。
另一個關鍵問題是, 當這個情況要被決定時, 多半都是當事人意識不清醒或是無法表達意思的時候(否則醫生就直接問病人就好), 很多時候, 當事人是不想被急救的. 可是家屬要急救, 在當今台灣的情況下, 醫生不可能出來和家屬嗆. 所以可能明明醫生覺得沒救, 當事人也不想活了, 可是最終結果卻選擇了插管.
讓病人痛苦地活著. 而更慘的是, 由於現代醫學的發達, 很容易創造一個人活著的假象. 就像一直有傳言南非前總統曼德拉, 因為其象徵的意義很重大, 所以硬被插管了十年., 其中還不時假造他對於某些事件的意見, 直到他的”利用價值”差不多了, 才讓他死掉. 或許吧, 他活著的意義真的對非洲很重大, 可是這個人就這樣被插管了十年. 想到就讓人不寒而慄. 當當事人無力表達意見(不一定是昏迷), 醫生又不敢以專業知識作出決定時, 到底誰能夠為病人捍衛他最終的人權呢?
第二個問題, 是近期談很多的醫病關係
我想你應該聽過醫生是台灣犯罪率最高的族群. 或許也就是因為如此. 醫生不再是像我小時候那種威權的象徵. “反正就是這樣啦!”, “我說了你也不懂, 我決定….”. 這是以前的醫生. 家屬只有乖乖聽話. 因為”你這麼懂 那當醫生給你作就好了”. 相對的, 今天的醫生變成非常好配合, 家屬想插管, 那就插管. 家屬想氣切, 那就氣切, 醫生反而像是個被動的技術員. 因為他怕配合的不好, 會被家屬告. 在這種氛圍下, 你反而會發現二種截然不同的醫生反應. 一種是醫生會故意把問題講得很嚴重, 或許他不是故意的, 只是偏好先告訴你最壞的情況. 這樣一來, 如果發生了什麼情況, 醫生已經先盡了告知的工作,
家屬反彈不會太大. 另一種情況是, 醫生會告訴你模稜兩可的答案, 例如在最後期, 當我們選擇了比較安寧的照料時, 因為我哥人在美國, 我們會想知道約略有些什麼樣徵兆發生時, 我們可以開始準備後事. 可是醫生會告訴你, 嗯, 我無法告訴你, 有些例子是, 看到xxx本來以為…., 結果人又好起來. 當然我可以了解, 本來所有原則都有例外, 可是不管是第一種或是第二種情況, 當醫生為了怕把家屬把責任怪罪在他頭上時而選擇比較寛鬆或特別嚴苛的回答時, 其實家屬也失去了能夠真正掌握病人真實情況的資訊。
這對家屬真的是好事嗎?
第三個問題, 人到底可不可以掌握自己的生命權. 也就是俗稱的安樂死
前陣子剛好英國有個新聞, 是一個人被診斷出在脊椎部份有癌症腫瘤, 醫生說當腫瘤擴大, 整個人會陷入癱瘓. 這個人不願意自己下半生如此, 就是和親友辦了一個盛大的party後, 由於英國安樂死是非法的. 於是他由妻子陪同一起到瑞士, 由妻子牽著他的手, 按下按鈕後死亡。
在父親離開前1~2週, 我就聽到他親口告訴我, “讓我死”. 在醫院的期間, 我慢慢開始了解, 醫院這個地方, 雖然很多人想活下來, 其實也有很多人是想死卻死不了的。台灣安樂死是非法的. 所以我望著父親痛苦的表情, 我或醫生卻無計可施。
如果你仔細想想這個規定, 你會發現整件事是非常無奈而可笑的.
在台灣, 你可以割腕、吞安眠葯, 或是用燒炭這種很痛苦的方法死掉是完全合法的. 可是透過現代化的技術, 讓你用最少痛苦或最快速的方法死掉卻是非法的. 如果一個人可以自殺代表著對自己生命的自主權, 那麼為什麼不能用比較先進比較不痛苦的方法呢?
最後, 我再想提二件我父親過世後的事.
第一個是生前契約. 這是個這幾年很熱門的商品,
很多人都說, 生前幫自己作好規劃, 省得子女們手忙腳亂, 這是人生真豁達的表現. 也因為如此, 在父親生前, 我們就花了20多萬買了知名公司的生前契約. 和所有人一樣, 我以為這個契約可以包辦所有的一切, 到頭來才發現不是這麼回事. 很多東西, 如場地, 冰櫃…其實是不包括在其中的, 很多東西在整個package的標準配備中其實是不夠的. 這當中你也會收到很多的勸說, 最好加這個或是升級一下. 所以即便我們用的是很簡單的儀式, 我們也不必買塔位, 但後續新增的費用是十多萬.
寫出這一段來, 並不是要苛責生前契約公司.
畢竟有服務就該收費, 只是目前的行銷方式的確會讓人誤導. 誤以為只要買下標準契約後事就不用愁. 但事實上這當中還有許許多多的費用. 而許多這個行業人士也抓準了喪家無意殺價的心態. 葬儀週邊產品都高到嚇人, 如一個骨灰罐動輒3~5萬元起跳(還有十多萬的), 紙紮房子是一萬多. 非常不透明, 也非常的不合理. 這些事情和價位, 可能都不是買下生前契約當事人會預想到的。和台灣許多東西一樣, 生前契約和相關葬儀設備是個需要更透明的地方.
第二個是很可笑的輓聯文化
由於我一直想要低調, 所以在訃文上明確定列出, 婉謝奠儀和輓聯.
但我不知道是很多人不識字還是怎樣, 很多人還是硬要寄輓聯過來. 我們家居然收到了馬英九、朱立倫、王金平、二位高雄區立委及幾位市議員的輓聯. 別人收到這些或許覺得很光榮. 但對我來說真的是莫名其妙. 因為我爸和這些人根本一點關係也沒有. 而這些人我相信他們也不是真心的, 只是手下有人專門有人在蒐集死人情報, 然後有一票人專門在寫和寄輓聯罷了. 更重要的是, 他們根本不在意喪家的意願, 只因為他是總統、立法委員, 所以我們就該”樂於接受”? 對我來看, 他們的輓聯不但沒有絲毫的感情在其中, 其實根本就只是他們為自己打廣告的工具. 而我們卻必須在自家告別式上掛上他們的廣告?
同樣的道理, 其中一位立委還調高的層級,
送了二個罐頭塔. 相對於輓聯, 罐頭塔的成本當然要高多了.
也代表著這位立委對我們的不同. 只是非常可笑的是, 因為我們不收禮, 頂多只接受花籃, 結果這二個罐頭塔在整群花籃中顯得十分突兀, 對我來說, 整個原本典雅的告別式因為這二個罐頭塔變得很low. 再一次, 我們自以為偉大的立委用她自以為是的好意強姦了我們. 類似的情況, 還有告別式上, 許多不請自來的民意代表, 甚至有一位立委因為”公務繁忙”, 所以我們還要在家祭中讓她先插隊上香. 這是什麼跟什麼?
請容我再問一次, 為什麼因為你是總統, 你是立委, 所以你送的東西我就一定要收? 為什麼你們連打個電話問一下喪家的意願都沒有? 為什麼你們正經事不做, 要來搞這種狗皮倒灶的事? 對於台灣這種劣質文化我真的無言以對.
看來筆者遇到的問題就跟目前一般家庭遇到的問題差不多,雖然其家人是比較有觀念的為老人家先購買生前契約,但是仍然會有以為購買了契約就應該禮儀服務全部包括的錯誤認知,這其實雙方都有責任,不管是那家高貴知名的契約公司〈我合理猜測是龍X或是金寶X〉的業務和禮儀人員沒有盡到告知說明的責任,不然就是家人購買契約之後在審閱期限內連看都不看,才會有造成這樣認為應該全包的誤解。畢竟禮儀生前契約給業務的高額獎金和隨時間增加的禮儀成本及大財團的品牌成本,想要好又要便宜,那就真的是笑話了...所以不是不夠透明,而是有些事講明了,你和他也不想知道....何況喪禮禮品的品項很多,宗教儀式也是多元,很難有一個事前規劃的生前契約就可以反應出未來的禮儀服務需求的..
回覆刪除另外筆者父親出告別式的地方應該是比較傳統的地方,不然大台北和一些都會殯儀館已經是電子輓聯化,而且還可以選擇播放與否,即便是送輓聯來,家屬也可以選擇不吊掛啊,撇開白目不識字的里長和民意代表助理以外,家屬既然印著懇辭輓聯,那就更可以直接把印著這些官員名字的輓聯當垃圾丟了,即便這些民意代表來了想插隊好方便他去趕場,這明明就可以婉拒的啊,看來筆者遇到的知名公司禮儀人員要嘛沒經驗,要嘛就是迫於筆者家人還是要面子的壓力...絕對不是文中講的那麼簡單的....
巴金因為頂著中國政協副主席的頭銜
回覆刪除中共一直用儀器維持他的生命
至於喪葬文化
由於我在鄉下地方更深有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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